手淫、乱伦、性交的跨文化比较
文章导读:跨文化比较是人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运用这一方法研究人类性行为,对于破除性愚昧、性神秘、性有罪等错误认识是有益的。同时,对于建立性健康的观念和行为,也是有借鉴价值的。 |
据福特·比奇统计,少数社会允许有特殊社会地位的人与他们的直系后代同居。例如在非洲的阿赞德,最高酋长可以与自己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即使是这样的社会,也不允许普遍成员发生这种关系。在印加帝国和古埃及法老时期,也有乱伦禁忌的例外,即允许兄弟姐妹结婚。但是,另一些社会比今天的西方社会有更多严厉的乱伦禁忌。在福特·比奇调查过的社会中,72%属于这种情况。有时禁忌是如此之宽,以至于一个社会成员只能在半个社会里选择配偶。
对乱伦禁忌的原因,一种解释是本能,即认为儿童期一起长大的男女彼此缺乏性吸引力。在以色列集体农庄的“幼儿之家”里长大的男女极少发生性关系,也很少结婚。在中国,在婆家长大的童养媳与未来的丈夫之间像兄妹一样生活很多年后,彼此都没有性愿望,勉强结婚后往往通奸多,离婚多。另一种解释是外婚制的需要。外婚制具有人口、经济、生态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发展。为了实行外婚制,就必须建立和严格乱伦禁忌。第三种解释是遗传。科学家们发现黑猩猩、猴、猿等最接近于人类的动物中,父女、母子、兄弟姐妹之间的交配也不常见,与人类是相同的。这就是说,乱伦禁忌可能作为一种基因,编入原始人类的遗传密码中。
4 性交
不同文化对性交的态度是不完全相同的。在有的社会里是宽容的态度,在另外一些社会是压抑的。下面是对比鲜明的例子。
波利尼西亚岛的曼加亚人。曼加亚男孩和女孩在7—10岁间开始手淫,大约14岁开始性交。每个人在婚前都有许多性经历,婚后性生活仍然很活跃。性交就像是吃饭一样,是生活中平常而不可或缺的东西。性交可以自由地采用各种前奏方法,包括口—生殖器接触、下流话、音乐、裸体等,以提高兴致。妇女是性交活动中心理上和生理上的积极角色,女性的性高潮通常是多次的,这是成功的性交的标志。当地人的观念,缺少性交会对妇女的健康造成损害。怀孕不能阻止曼加亚人,他们继续做爱,直到胎疼出现为止。生孩子以后,母亲与父亲的性纽带进一步加强。我们习惯于认为性交是爱情的结果,曼加亚人的观念不同,他们以性交为开端,希望性关系能发展成爱情。可以说,性交是恋爱的开始步骤,通过性交可以结识一些人,在这些人中可能会有一个成为自己的爱人。
爱尔兰小岛上伊尼斯比作人。据约翰·森麦哲的描述,这里对性采取压抑的态度,对裸体的憎恶到了这个程度,以至于一个男子因在公共场所赤脚而羞愧。婚后性关系是唯一被认可的性交方式,他们认为性交会损害男女两方的身体,但为了生育后代,女子必须忍受,男子必须冒险完成这个任务。性交时总是丈夫起头,做爱前只能抚摸女人的臀部而不能接触阴部。性交只能采取男子在上的体位,内衣不能脱去。女性在一种压抑的气氛下能否得到性高潮,是令人怀疑的。新几内亚的马努人也属这个类型,他们认为夫妻之间的性交是有罪的、下贱的,因此只能在非常秘密的情况下进行。妇女特别反对性交,只是为了生育不得不偶尔忍耐它,婚外性交是一种最恶劣的罪行,将受到神的惩罚。马努妇女对月经保密,以至于很多男人否认自己妻子有月经。或者丈夫知道月经,也要与妻子一起对外人保密。
非洲肯尼亚的古西岛人。大多数文化中,性交双方是一种合作协调的态度,目的是共同追求一种性享受。古西岛人在性交中表现出鲜明的对抗,并必须伴随着痛苦的形式。妇人在性交时必须反抗,即使性交者是丈夫也如此,男人在性交时要制服女人的反抗并使她痛苦,女人在痛苦时则辱骂男人,阻挠性交正常进行。这种性的模式在青年时期被反复灌输,例如当青年男子隐居并实行割礼时,他的生殖器包皮被割掉一部分,非常疼痛。少女则按习俗被带到隐居者那里跳裸体舞,隐居者受伤带血的生殖器不得不勃起,因而受到加倍的疼痛。
以上从几个方面说明不同文化性行为的差异性,但实际上不同文化性行为的共通性占有更大的比重,例如几乎所有的社会都相信性生活是必要的,男性性要求比女性强烈。所有的社会都有这种或那种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最普遍,而一妻多夫制最罕见。所有的社会中,异性性交和生殖器性交是首要的社会化性行为,但又不是唯一的一种。所有的社会,都把婚姻作为性交的首要条件,并有着一定范围的乱伦禁忌。
(来源于《中国性科学》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