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文章导读: |
概念
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新的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自此,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有了法律保障。开展计划生育社区服务,是做好育龄夫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有效途径。本文根据荆州市荆州区城乡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的实践,就如何有效地指导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略抒粗浅之见。
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在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中的位置
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一般是指在中国城乡地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识咨询和技术指导,使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作用、有效性、禁忌症、优缺点、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及其处理、正确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并且针对其特点帮助他们自立、自愿而且负责地选择一种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既达到避孕节育的目的,也保护育龄夫妇的身心健康。这里所指的社区,可以认为它是“聚集在一定地域中人群的生活共同体”。
具体而言,它是在一定的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就是以民主自治和大众参与为原则,依托社区综合资源,以改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提高育龄夫妇健康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ICl素质为目标而开展的生育、生产、生活服务。荆州市荆州区自l998年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以来,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列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的核心内容。这是因为:
1 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是育龄夫妇生殖健康的客观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育率的大幅下降,传统的计划生育模式和做法已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形势,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领域不断增长的各种需要。因此,新的社会条件下的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要重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而且要重视保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们对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各种需求。
通过深入社区调查,我们认为,已婚育妇女人工流产比例较高的原因,一是对育龄夫妇的避孕缺乏指导,过分强调当年节育工作硬性指标的完成,往往忽视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二是相当数量的人工流产是因为妇女缺乏起码的避孕知识和意识而怀孕所致;三是城市妇女人工流产较多与城市中避孕方法的构成有关。城市夫妇更多地倾向于短效避孕措施或安全期等自然避孕法,失败的可能性较大;城市医疗条件好,人工流产相对安全一些,也使一部分人在避孕节育上掉以轻心。
可见,在计划生育率水平较高的情况下,育龄夫妇仍被意外怀孕所困扰,他们迫切需要管理组织提供充分的宣传咨询和优质服务,需要在“知情”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2 社区组织是“对接”纽带
社区组织是国家宏观人口控制与家庭生育微观控制之间的“对接”纽带,它往往是政府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的基本单位。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是一个行政指导和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它还是一个经济、文化性的问题。因为只有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文化的向心力,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原则才能充分体现出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才能真正有效地进行。
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1 充分利用社区文化资源
充分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打开育龄夫妇在“知情”的基础上自愿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空间。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关键在于“知情”二字。广大育龄群众只有掌握生殖原理和避孕节育知识,才能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收到理想的效果。
荆州市荆州区通过在城乡社区设立人口教育分校、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节目、制作大幅的永久性宣传牌,在卫生院、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立生殖健康服务室开展咨询等,向广大育龄群众传播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方法、效果、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及副反应等,逐步消除了社区人口群体和个体在生殖科学、避孕节育上存在的盲区,充分打开了育龄夫妇在“知情”的基础上自愿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空间,形成了一种有利于科学有效地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