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的性观念与性行为——对武汉市汉正街流动人口的性剖析
文章导读:流动人口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在人口自然流动的社会环境下,流动人口的群体规模越来越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国的流动人口有1.2亿;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全国的流动人口已达14735万人。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进程,省际和省内间迁移的人口数量还会逐年增大。 |
个案:某已婚的浙江商人,现在汉正街经营袜业。在填答“您是否同意‘性是人的基本需求’这一观点”时,他不假思索地说:“肯定是的,这还用问啊!”。当问及附近有没有发廊时,他非常认真地反问:“是正规的,还是不正规的?”访问员还未来得及回答,他又笑嘻嘻地说:“这附近有很多发廊。”他坦承自己曾接受过性服务,认为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并不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
以上案例表明,当受访者将性认知为人的基本需求时,对于性服务不再加入道德判断,接受性服务的可能性增加。
流动人口对发生性关系的认识表明,感情或生理需要是发生性行为的基本因素,但两性对性交关系评价的道德标准又有所不同。在女性群体中,感情是发生性关系的主导因素,生理需要、筹组家庭次之,满足对方需要再次之。在男性群体中,性关系的发生主要是生理需要即人的自然欲望的满足,其次才是感情使然和满足对方。调查结果恰好“印证”了一句社会上流行的俏皮话:“男人以性为爱,女人以爱为性”。但对女性而言,几乎被摈弃的传统观点“传宗接代”,似乎也是男性性交的内驱力。可见,在流动女性的认知世界里,“延续香火”不再是性的责任与义务,但类似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样的古训却依然影响着流动男性。
2.2 两种态度:排斥与接受
当问到“您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时,男女两性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在男性被访者中,33.3%认可同性性行为,18.5%表示无所谓。也就是说,有半数以上的男性对同性恋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基本上能够接纳同性性行为。而在女性被访者中,只有13.9%的人表示认可,表示不认可的则高达55.6%。并且,在这部分不认可同性恋的女性群体中,有部分人对同性恋持有较强烈的道德批判。
个案:某门市部女导购员,湖北天门人,来汉已三年,目前还没有谈朋友。问及她的性取向时,她非常惊讶地说:“肯定是异性,怎么可能会是同性?”又说:“同性恋?变态!真是缺德,脑筋有问题,受不了这些人……”。在谈及同性恋时,她显得有些激动,并时不时地摇头叹气。
3 流动人口性观念与性行为的城乡差异
调查发现,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性观念最为保守,而来自市、县城的流动人口性观念则较为开放。数据显示,在性观念方面,来自城市与农村的人员差异不大,均以传统者居多,比例分别为54.6%、60%。明显的差别表现在:城市较传统者的比例达45.5%,比农村高出14.1个百分点;而农村很传统者有28.6%,较城市高出19.5个百分点。总体而言,农村流动人口的性观念传统程度更深。而来自县城的流动人口性观念的开放比例与程度,均明显高于来自城市、乡镇和农村的流动人口。
与县城相比,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信息渠道更封闭一些,对传统性观念的固守程度更深。在离开原住地后,尽管获取性知识的渠道不再缺乏,但地方民俗观念对其性观念的影响较重,在某种程度上其原有的性观念不易发生改变。而一旦改变起来,则比县城等早已接触过性解放思潮的人更为开放。在接受过性服务的28位被调查者中,来自农村者居多(占42.8%),且仅有的两例接受过性服务的女性个案均来自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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