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的性观念与性行为——对武汉市汉正街流动人口的性剖析
文章导读:流动人口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在人口自然流动的社会环境下,流动人口的群体规模越来越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国的流动人口有1.2亿;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全国的流动人口已达14735万人。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进程,省际和省内间迁移的人口数量还会逐年增大。 |
4 流动人口性观念与性行为的群体特点
流动人口的性观念与性行为不再是“传统”的简单延续,也不是纯粹的舶来品,他们与常住人口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4.1 流动人口性爱观凸显了“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矛盾冲突
4.1.1 “理想自我”:传统的性观念 传统性观念认为,性的目的在于传宗接代,把性行为作为手段,而把性欢乐放在比较次要的地位,认为只有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才是道德的。这样,一切非生育关系的性爱行为便不被道德所认可。于是,不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淫”。观念是行为的导向标。在以传统性观念为主流思想的流动人口中,一切涉及性的言行自然要符合传统性爱观的价值尺度。这些价值尺度是其观念持有者在性领域上自觉遵循的最高道德原则。因此,在性传统者看来,无论是婚前性行为还是婚外性行为,甚或是性服务还是感情上的身体出轨,都是不被允许的。
4.1.2 “现实自我”:宽容的性态度 性作为人的一种本能,在本我的快乐原则下,使得人类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追寻着性满足的快感。由于每个人都是组成人类社会的一份子,作为社会人的个体的所有行为就应当符合其存在的社会的法律和道德原则,性也是如此。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的性是受约束的,它并不象其他生命有机体,可以完全自由地得以表现。从此次调查的结果来看,大部分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性观念是传统的,但从他们对未婚和婚外同居的看法上却不难看出,“传统”只是他们的理想追求。在性观念传统者中,仅有28%的人明确表示反对未婚和婚外同居,但态度坚决者只有3位;其他9位中,1位表示有感情就可以有性,4位认为准备结婚才可以有性,还有4位则态度非常含糊,说不清楚是否该有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可以说,传统性观念的价值尺度,在他们这里得以放宽甚至完全被忽视。
4.1.3 冲突的根源:认知真空 调查表明,流动人口一方面认同传统的性观念,希望自己的性行为不越轨;另一方面,他们对性行为的实际态度却与传统观念相冲突。在客观环境下,他们对越轨行为表现出高度的宽容,实际上折射出其性观念的开放性。这种矛盾,在于传统只是其理想自我所要达到的状态,开放才是其现实自我所能表现的行为。
个案:某男性销售人员,湖北洪湖人,来汉已有五年,育有一子。他认为感情与性是可以分离的,因此无爱的婚外性行为可以被原谅。他强调自己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较为看重双方之间的感情,对于西方流行的“性解放”比较反对。他坦陈,“性在婚姻中并不是那么重要,现在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流动人口的性观念是混乱的。他们依然认为自己是传统的,尽管他们的行为已经偏离了传统的轨迹。他们否定了性在婚姻中的重要性,但肯定了为满足生理需要的婚外性行为。当然,性作为一种生理需要被肯定却被轻视的原因之一,是流动人口承受着较大的生活压力。更为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原有的性观念在异地务工中已经动摇,对性行为的约束功能逐渐弱化,而新的观念体系仍在构建之中,对其行为尚不能发挥真正的导向作用,因而形成了一定的认知真空。其直接表现就是对自我性观念的错误认知即在流动人口的意识当中,存在着这样的话语:“传统是祖祖辈辈所追求的,我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因而我也应该是传统的。”但其潜意识却是:“适度的开放是人们的正常行为,我的行为是适度的,因而我是符合周围人的道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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