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艳照门”事件引入青少年性教育的积极意义
文章导读:2008年1月28日凌晨,香港知名艺人陈冠希分别与钟欣桐、张柏芝等7人的自拍裸体照、性爱照(又称“不雅照”、“艳照”)被泄漏,网友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涉及该事件的艺人多达8人,因为他们在亚洲的知名度较高,泄漏的艳照尺度空前大胆,数量逾1000张,所以在华人世界掀起轩然大波。 |
2 应将“艳照门”引入青少年性教育
洪水来了只可疏不可堵,既然无法完全阻止艳照的传播,建议家长和学校因势利导将“艳照门”引入青少年性教育,向他们灌输正确的道德价值观,让他们了解社会规范,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很有可能将坏事变成好事。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教育。
2.1 普及法律知识
根据中国《刑法》第364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第3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图片达400件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上传的淫秽品实际被点击1万次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
浙江岱山一名男子将百余张艳照上传到网络上,于2008年2月14日被警方逮捕并拘留10天。
青少年传播、复制这些艳照属违法行为,家长、学校应教育他们自觉删除,不传播这些照片。
2.2 公民素质教育
一个高素质的人是一个尊重别人隐私的人,涉及“艳照门”的艺人并不愿意自己的隐私被窥视,私自传播别人不同意公开的私密照是不道德的行为。传播艳照就象故意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一样受到公民的鄙视。不传播、不保留、不渲染、不助长歪风邪气更是一个合格公民的责任。
2.3 正确看待偶像
艺人只是某方面的才艺优于常人,其他方面其实与普通人无异。我们欣赏偶像的声、色、艺,没必要模仿他们的私密行为,特别是他们的行为有悖道德和社会规范的时候,未成年人应该有辨别的能力。陈冠希与多名女性的性滥交行为只属于少数人群的喜好,并不代表多数人的选择。
2.4 性教育的具体内容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最叛逆的时期,追求新鲜、前卫、刺激的新新人类玩意,是非观念比较模糊,现在网络上出现“未成年人版艳照门”事件,显示对青少年性教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4.1 如何正确看待色情照片 对于正在青春期的人来说,对涉性图片感兴趣是正常的,但不能沉迷于色情图片中,更不能模仿。
2.4.2 哪些事情是不能在公开场合干的如:手淫、裸体等。不尊重别人,就是不尊重自己。
2.4.3 哪些事情是公开后为社会所不容的如:性经历、裸体照片、性爱照片、性爱视频等。
2.4.4 裸体照被公开后对人的伤害有多大 陈冠希等人没有公开自己隐私的意愿,艳照暴光后,陈冠希在中国的演艺事业终止,被迫退出香港娱乐圈,每年经济损失高达千万港元;钟欣桐被嘲笑为“很傻很天真”的典范,演艺事业受到沉重打击;张柏芝婚姻受到冲击,谣言铺天盖地向她的家庭袭来。这些偶像的行为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背负极大的舆论压力,在“艳照门”事件中被折磨得伤痕累累。做为一名普通人,裸体照片被公开后,也将名誉扫地,被人们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事业、婚姻、家庭倍受困扰。我们还生活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在性丑闻中受到比男性更大的伤害。准备拍摄此类照片的人请三思而后行,最彻底的办法就是不拍摄这类照片,以免被别人作为敲诈勒索、败坏名声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