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2015年梅毒和淋病病例报告及诊疗情况分析
文章导读:下载2010—2015年天津市梅毒和淋病病例报告资料,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49家医疗机构梅毒和淋病检测筛查情况及2015年梅毒治疗情况。采用SPSS 11.5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结果:2010—2015年间天津市梅毒和淋病疫情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隐性梅毒构成比逐年上升;调查的49家医疗机构中均开展了梅毒两类血清学检测,淋球菌检测开展率83.67%;49家医疗机构中只有12家(24.49%)配备苄星青霉素。 |
梅毒和淋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报告和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全国梅毒报告发病率自2004 年(纳入网络直报系统)后呈现快速上升势头,梅毒报告病例数始终居于乙类传染病的第三位,近几年出现了趋于平稳和下降趋势。近年来天津市的性病疫情总体也呈下降趋势,为掌握天津市梅毒与淋病的流行及诊疗情况,我市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梅毒与淋病疫情资料
2010—2015年天津市梅毒、淋病疫情数据,来自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按报告地区统计的天津市的病例报告。
1.2 医疗机构诊疗情况
调查采用问卷方式,调查范畴为全市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和设立性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共有49家。调查2010—2015年期间梅毒和淋病筛查检测情况、梅毒报告病例的科室分布及2015年梅毒报告病例的治疗情况。
1.3 数据分析
采用EpiData 3.1进行数据录入,对相关资料进行描述分析并使用SPSS 11.5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 天津市2010—2015年梅毒、淋病病例报告概况
2010—2015年天津市共报告梅毒病例18845例、淋病病例2636例。
历年的梅毒报告病例中,以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隐性梅毒为主,占全部病例的98.88%。总体上,梅毒病例在2010年和2011年保持平稳,其后出现增长态势,在2013年达最高值后下降,2015年的病例数恢复至2010、2011年的水平。期间,各期梅毒病例的变化情况存在差异:2010—2015年期间,一期梅毒病例数呈下降趋势(平均速度为-9.7%);二期梅毒在2010—2013年呈现增长趋势(平均速度为7.66%),其后呈降低趋势(平均速度为-17.20%);一、二期梅毒比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隐性梅毒在2010—2012年期间保持平稳,其后呈增长趋势(平均速度为16.14%),其在梅毒病例中的构成比由2010年的33.56%增长至2015年的49.79%。天津市淋病病例数在2010年后升高,2011—2013年保持在相对平稳状态,2014、2015年时病例数恢复至2010年的水平。
2.2 梅毒、淋病筛查检测情况
调查的医疗机构中,均开展了梅毒检测,其中41家(83.67%)开展了淋球菌相关检测。在开展淋球菌检测的机构中,只开展淋球菌涂片革兰染色镜检的有8家,开展淋球菌核酸检测的有10家。接受调查的医疗机构,2010—2015年梅毒筛查数量年均增长16.06%,两类梅毒血清试验双阳性数年均增长14.75%,经统计学检验,各年检测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5.392,P<0.001)。近5年来,梅毒筛查检测数与淋球菌涂片革兰染色镜检检测数比为17.43∶1(2580907∶148087),梅毒检测中两类梅毒血清试验双阳性的比例为1.18%,以淋球菌培养阳性计算的淋球菌检测阳性比例为1.33%(1972/148087)。淋球菌相关检测中,淋球菌核酸检测阳性率分别是涂片革兰染色镜检及淋球菌培养的6.55倍和2.86倍,经统计学检验,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896.138,P<0.001)。
2.3 梅毒报告病例的科室分布
参与调查的医疗机构报告的梅毒病例占全市报告病例的94.31%,淋病病例占全市报告病例的99.80%。2010—2015年各期梅毒报告科室分布情况一期梅毒病例中,皮肤科报病的比例历年呈增长趋势,由2010年的63.33%增加至2015年的73.76%(χ2= 32.883,P<0.001)。其他各期梅毒病例科室分布比例变化不大,经统计学检验,P均>0.05。二期梅毒皮肤科病例占91.28%,三期梅毒非皮肤科占68%,胎传梅毒非皮肤科占77%,隐性梅毒非皮肤科病例点54.17%。2.4梅毒报告病例的治疗情况接受调查的医疗机构中,2015年梅毒报告病例2873例,有1822例进行了治疗,治疗率63.42%,其中住院病例617例,仅有71例接受了治疗,治疗率仅为11.51%。调查显示,49家医疗机构中有22家(44.9%)未配备治疗梅毒的青霉素类药物,具有苄星青霉素的医疗机构只有12家(24.49%)。
3 讨论
全国性病监测点医疗机构数据显示,一、二期梅毒病例数之比应在0.37∶1 。2010—2012年,我市一、二期梅毒病例数比例为0.4~0.52∶1。提示一期梅毒与二期梅毒的诊断分期与报告存在一定的误差。梅毒的临床分期诊断错分问题较为常见,分析原因,除了与非皮肤科医生不能完全掌握梅毒临床分期正确报告外,还与《传染病报告卡》版面设计有关。自2012年11月23日新版《性病防治管理办法》频布以来,我市加强了梅毒病例报告的现场核查以及性病诊断报告工作的培训。2013年后,该比例降为0.35~0.36∶1。调查表明,我市各期梅毒病例报告科室分布与相应的梅毒临床特征相符合。近年来的数据提示,我市梅毒病例报告管理质量逐年提高,基本能反映出全市梅毒的流行趋势。目前全球性病的流行病谱以梅毒、淋病和衣原体感染为主。天津市疫情报告数据显示,梅毒始终位列5种性病病例数和发病率的首位,淋病位列第四位。与广东、北京等地区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2010—2015年期间,我市梅毒与淋病的报告病例数之比为7.15∶1。同期,天津市医疗机构梅毒与淋病的筛查数之比为17.43∶1,而两者的检测阳性率相仿。这提示,我市的淋病疫情存在被低估的可能。一方面由于淋病患者自行购买抗生素治疗或到附近小诊所就医,造成大量淋病病例漏诊漏报;另一方面由于与梅毒检测相比,传统的淋病检测方法在灵敏度方面存在不足。目前,天津市开展淋球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并不普遍。同时由于感染淋病后病情存在隐匿性,在今后的性病防治工作中应扩大筛查,在孕产检、婚检、妇科门诊和性病门诊就诊者中进一步加强淋病筛查,以尽早发现患者,及时规范治疗并积极推广核酸检测等敏感性较高的检测方法,有利于提高淋病的发现能力。近年来,天津市梅毒筛查量逐年上升,医疗机构在住院病人中普遍开展梅毒筛查是主要原因,此类检测的增多也是隐性梅毒病例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本次调查的49家医疗机构2015年对梅毒病例的治疗数据显示,住院患者中隐性梅毒病例的治疗率仅为7.68%,这一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此外,苄星青霉素作为廉价、方便、可靠的梅毒规范治疗药物,我市性病诊疗机构仅24.49%具有该药物。调查表明,我市梅毒的规范化诊疗现状急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希望能通过行政力量来加强性病诊疗机构的梅毒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从国家层面来明确注射青霉素不受医疗机构抗生素品种限制,促进梅毒规范化诊疗的开展;另一方面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有效的梅毒会诊和转诊制度,使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能及时方便地获得确证和规范的诊疗服务,使梅毒感染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利于推进《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相关指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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