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历史及其伦理法律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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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是一种少数人的性取向,其历史与人类出现的历史一样长;凡有人群的地方,同性恋的比例约占1%~5%。同性恋有绝对同性恋与相对同性恋之分。绝对同性恋者是先天的,一般认为与他们的基因有关。他们能与异性友好相处,并尊重异性,但唯独厌恶与异性上床。如果硬用异性婚姻强制他们上床,这相当于对他们强暴。同性恋也可由生活环境、社会风气诱导而成,如英国伊顿贵族公校,全收男生,全部住校,在校生不少成了同性恋者,到十六七岁才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社会上有些人是双性恋者:其中有的以同性恋为主,间有异性恋行为;有的以异性恋为主,间有同性恋行为。如果说绝对同性恋就是一种由基因决定的生理现象,相对同性恋就有心理的、社会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了。
几千年来,有的社会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疾病,有的社会则对它崇拜,这些是否正确?有的社会认为这是违背伦理的伤风败俗,直至用刑罚对他们制裁,这是否合理?本文通过历史的回顾和对当代世界现状的考察,作一回答。
同性恋的历史与伦理法律的嬗变
西方同性恋简史及法律沿革概况
《性心理学》作者英国的霭理士指出:同性恋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里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古代亚述人之间是有这个现象的;而埃及人,在四千年以前,把男色鸡奸的行为看得相当神圣,而认为霍禄士和塞特两尊神就有过这种行为。同性恋活动在民族风俗里往往很有地位,同性恋者往往受到周围人的尊敬。同性恋不但和宗教发生关系,并且和武德也有牵连。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都认为同性恋与其民族崇尚武德有联系。新几内亚海岸的马林安宁族盛行同性崇拜,年长者教导青年人如何与同性建立性关系。在欧洲文明发祥地古希腊,这种现象作为对古文明的继承和发展而自然存在。同性恋在古希腊受人尊崇,人们认为它不但和武德有关,同时和理智的、审美的,甚至好的品性也有联系。古希腊的一些大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柏拉图等,都是同性恋者。同性恋的雅号之一,就叫希腊恋(greek love)。
(德国神秘的同性恋之城)
在古罗马帝国时代同样盛行着同性恋。古罗马著名诗人贺拉斯在叙事诗中描写过女子同性恋,同时代的诗人马提雅尔、朱韦纳尔等也都有描写同性恋的作品。东罗马帝国皇帝贾斯丁尼安认为他在任期间,饥荒,地震,瘟疫是同性恋行为冒犯了上帝,亵渎了神明,所以他下令,将同性恋抓起来阉割、游行示众并处死。
基督教传入欧洲的初期,同性恋仍有相当势力,但基督教《圣经》反对一切不与生殖有关的性行为,认为那是对上帝的亵渎,于是同性恋声誉一落千丈,认为它是道德上的罪恶,在法律上即使把同性恋者焚烧也不为过。事实上,从中世纪到18世纪,欧洲人对同性恋者通常采取的惩罚方式就是把当事人当众活活烧死。
但是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并不能消灭同性恋现象。在军队里就不必说,在社会上一样流行,要不然,天主教的忏悔的科条就不会屡次提到它了。18世纪末叶,大革命前后的法国,因同性恋现象太多而受到国家严厉干涉。法国政府三令五申要禁绝这一社会现象,当事人将以“鸡奸”罪或“男色”罪而被焚,但后来以不能奏效而告终。《拿破伦法典》对同性恋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态度,但仍作出限制:双方必须是成人,而且彼此同意,同时完全私下行动,不涉及伤害社会风化,同性恋才不被视为罪行;但如果同性恋活动具有公开性质,且其中一方尚属法律上的未成年人,那么仍将受到严厉的惩罚。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更是明文规定,同性恋者须判死刑,并且可以强制执行。甚至有人仅仅是患有异装癖,也被当作同性恋者处死,比如1828年,英国的一项新法案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罪处死。”而且还规定,鉴于过去鸡奸或强奸者常因“求证困难”而逃避责任,所以日后不必有“实际射精”的证据,而只需有“插入”的证据即可。直到1861年,这条严酷的法律规定才改为在监狱内服10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到了现代20世纪上半叶,同性恋仍然受到许多国家的法律制裁。即便是在美国这样一个性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仍有二十几个州明确规定同性恋是一种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的病态行为。其中大多数州还根据所谓“心理变态的性行为”和“寻求刺激的性行为”这两种程度不同、性质相异的罪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至于那些没有对同性恋者以上述罪名作出法律制裁规定的其他州,则分别以猥亵、勾引、违反天性的交媾、在公共厕所里逗留、作淫媒、向同性出卖色相等罪名,将被告发的同性恋者送往监狱或矫正感化院等场所。不过,美国各州对同性恋者宣告缓刑的情况较多,这与美国性开放观念的广泛影响不无关系。
再如,法国的刑法典曾规定:对公开与同性进行违反自然的猥亵行为者,处6个月到3年监禁,并视情节程度分别课以1000到1500法郎的罚金。比起当年的《拿破仑法典》,这一现代刑法应该说是宽松多了。在德国,凡年满18岁的男子,与未满18岁的男子发生猥亵行为,或将自己供其作为猥亵对象者,处5年以下自由刑,并且还要课以罚金。在瑞士,法律规定对16岁以上未成年同性男女实施或使其忍受猥亵行为者;或利用他人之穷困状态和从属关系令同性之人忍受或实施猥亵行为者;或以与同性人猥亵为常业者,处轻刑役。致人死亡,且这种死亡是行为人可以预见的,处5年以上重刑役。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重刑役。以上程度不同的犯罪行为,被统称为“反自然之淫乱”罪。
在西班牙,同性性行为被视为可构成破坏个人贞操罪。对同性实施强暴的妇女,需处短期监禁的惩罚。在奥地利,对于已满18岁的男人与同性少年之间有猥亵行为者,处6个月以上至5年以下自由刑。从事男性间以营利为目的的同性猥亵者,如不属于与少年猥亵的情况,处2年以下自由刑。在格陵兰,法律规定与18岁以下同性发生性关系者,等同于与幼女发生性交罪。明知或发生性行为时疏忽对方年龄,或者主要利用自己年龄和经验优越于对方的条件,与21岁以下同性性交或发生其他性关系者,定诱奸罪。此外,在西方各国,女同性恋者一般比男同性恋者较少遭到起诉,只是在西班牙、瑞士、奥地利以及美国佐治亚州,有特别的立法,或在刑法中不排除处罚女同性恋者的犯罪活动。有一些国家则明确规定,只处罚男同性恋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同性恋者同居现象甚至是“结婚成家”现象的出现与增多,国外不少异性恋主张者纷纷发难,他们指出:如果把同性婚合法化,将会从社会道德和意识形态上损及许多异性婚家庭。如果允许与异性已婚者再结成同性婚,就会侵害已婚者合法异性配偶的婚姻权利,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合法异性配偶的财产继承份额会不会因此而减少?等等。这些问题,显然是西方法律所无法回避的。
同性恋历来受到舆论谴责,同性恋者也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哪怕是对自己的亲人。
但20世纪60年代西方“性解放,性自由”运动以来,同性恋者抓住机遇,一次又一次把它作为一种“少数人的权利”提出来,要求社会舆论承认它存在的地位。美国是60年代“性革命”的策源地之一,同性恋者在美国的势力也最大。
美国著名的性学家金西在“性革命”前20年的1948年就当时美国同性恋者情况发表了调查报告。他与同事调查了5300名成年男性白人,发现这些人进入成年以后,仍从事同性恋活动的占37%;绝对同性恋者占4%;兼搞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占18%;有同性恋冲动,但未搞同性恋的占13%。在5300人中,35岁以上未娶妻者,从青春期后一直搞同性恋的过半数。1953年,金西又发表对5940名白人妇女的调查报告,发现同性恋比例虽低于男子,但也高达13%,其中绝对同性恋者占3%。西方的同性恋研究者们后来都肯定金西的两次调查报告具有代表性,并且发现,在各人种、各阶层、各行业中,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同性恋现象。
6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各地同性恋者形成了为数众多的组织,并组织了多次争取合法权利的活动。在首都华盛顿,同性恋组织有80多个,在波士顿也有约70个。1969年,美国曾爆发全国性的同性恋者示威游行,要求政府允许他们恋爱、结婚。在纽约市格林威治村,有一个同性恋酒吧——石墙俱乐部,一次,警察与里面的同性恋者发生冲突,数千名同性恋者聚集起来,示威抗议警察的“暴力”时间长达4天之久。这次事件得到了全美各地区同性恋者社团的广泛支持。旧金山作为世界同性恋者的大本营,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声援游行。同性恋者们在“我行我素”的口号下,开始了争取“平等、自由、人权”的斗争,为同性恋者争取“合法的婚姻、夫妻权利”、“同性恋夫妇遗产继承法”等等。由于他们人数较多、居住集中,而且大多是中产阶级,平均收入也较高,成为一股举足轻重的社会政治力量。1971年6月27日,纽约5000多名同性恋者穿过曼哈顿大街向中央公园进发,进行所谓的“同性恋大军”示威游行,参加者不仅有成人同性恋组织的代表,也有包括来自哈佛、哥伦比亚、拉特吉尔斯和宾夕法尼亚等名牌大学的学生同性恋组织的代表。1979年10月,美国各地的同性恋组织又联合发起“向华盛顿进军”的全国性示威行动,参加示威的同性恋者近10万人之多,其中还包括一部分从英国、墨西哥、新西兰等国赶来参加的外国同性恋者。在这次示威游行中,示威者们会见了30名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代表,要求国会通过一项全国性的同性恋权利法案,还要求总统发布行政命令,以禁止政府部门、军队以及与国家订有合同的私人企业对同性恋者的就业歧视。争取到合法结婚成立家庭的权利,是部分国家同性恋者多年斗争的一项成果。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人权思想的深入人心,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荷兰(2001年)、比利时(2003年)是最早给予同性恋者结婚权利的国家。2004年,这个问题在美国又有了突破:在激烈的争议后,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从2004年5月17日凌晨零时起,马萨诸塞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批准同性可以合法成婚的州,从此时起,同性爱侣可以合法登记结婚。为此,同性恋者17日凌晨在州市政厅前自发举行了狂欢节般的盛典。当日有成千对同性爱侣办理结婚手续。2008年5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推翻了同性恋结婚禁令。当地时间6月16日下午5时起,同性婚姻法生效, 数十对男女同性恋伴侣涌到加州举行婚礼。加州是继马萨诸塞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州。旧金山市长纽瑟姆还替一对共同生活了50多年,现年80多岁的女同性恋人证婚。
在美国,同性恋者是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1971年,在旧金山,一个郡长公开向那里的7.5万名同性恋者致谢,因为是他们选他当了郡长。1978年秋季巴利当选华盛顿市市长,其当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对同性恋持同情和宽容的态度。在旧金山,该市同性恋者占选民总数20%,当地政府官员轻易不敢得罪他们,甚至还允许同性恋者进入警察部门任职。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则宣布把六月份订为向同性恋致敬的月份,借以肯定同性恋对美国社会的贡献,他说,因为性取向而全盘否定一个人是不公平的,并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为那些有非传统性取向的人,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人,争取平等,他也打算取消目前美国军中所实施的(不问、不说)的同性恋政策。在克林顿之前,美国是不准同性恋从军的,1993年,克林顿废除了这个实施了半个多世纪的禁令,但是在国会及军中保守势力的施压下,克林顿对军中同性恋采取不问不说的政策,所谓的不问不说就是军方不得询问军人的性取向,当事人也不得对他人透露,假使同性恋身份不小心曝光,会被要求强制退伍。这种作法,显示出军队中存在根深蒂固的性取向歧视。有1.2万名美军因此政策而离开军队。2010年美国众参两院先后批准取消这个规定,即允许同性恋者参军。
美国在旧金山、纽约、华盛顿、明尼阿波利斯等城市,专门设有同性恋公寓、同性恋电影院、酒吧、舞厅等场所。在纽约和旧金山,分别有《纽约人》和《海湾区报道》等供同性恋者阅读的报纸,还有同性恋的杂志、画册在上述城市出版。
近年来,随着同性恋问题成为世界的热点问题,文学界、电视界也常常涉及它。台湾电影李安导演的《喜宴》直接描写了同性恋引起的家庭矛盾,大陆电影陈凯歌导演的《霸王别姬》描写了同性恋倾向。两部电影都在国际上得奖,这与它们触及世界热点问题不无关系。美国出版了一批描写同性恋的生态与心态的“同性恋文学”。首屈一指的是作家爱德蒙·怀特的纪实小说《欲望之邦》,它是对全美同性恋现象的概括与总结。2005年9月李安描写男同性恋的电影《独臂山》获62届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影片奖,2006年1月电影《独臂山》获美国63届电影电视“全球奖”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原创歌曲四项大奖。电影《独臂山》将同性恋者镜头拍得很美。艺术正在逐渐改变同性恋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