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早期状态与自然观念的演变
文章导读: |
本文所谓同性恋的早期是指原始社会后期和文明社会初期,当时的人类思维简质,率性而为,同性恋是处于一种自发自然的状态。这种纯粹自然即自然主义与文明社会的人选自然即自然规律相对照,可以说明人类思维的复杂并不必然就意味着深刻,现代社会应当通过否定之否定在更高一级的层次上重回纯粹自然的状态。
1 早期状态
依据现代的科学观察,动物尤其高等哺乳动物中已经存在着同性性行为,可见人类同性恋的发生有其基因、内分泌方面的原因,这可视为生物自然的因素。但人与动物有本质上的差异:人能产生心理活动,具有丰富细腻的感情。这种感情是由各种社会关系共同培养出来的,如同族之情、同伴之情、母子之情。尤其男女之间由比较单纯的性的吸引到结为亲密配偶,从而发展出了感情的最高形式——爱情。而爱情可以外展外化,由异性之间扩展到同性。在此意义上,同性恋可以说是产生于异性恋,如果不能有爱情心理,同性恋也就无从存在,只能称之为同性性行为。至迟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公社是由一个个异性夫妻的家庭组成,这种异性恋同时也壮大了同性恋的存在。与生物自然的因素相对,这可被视为文化自然。因为异性恋必然会壮大同性恋,必然的就是自然的,而异性恋本身是属于文化的建构。
在生物自然和文化自然的共同作用下,早期同性恋是处于一种兴盛的状态。文明社会初期可以《旧约》时代的中东地区为代表,在那里美貌男子公开地在神庙中卖淫。尤其索多玛等城的居民,他们纵肆男风过于无忌,竟敢于侮辱天使,结果受到了上帝的毁灭性打击。《旧约·创世纪》中上帝震怒道:“控告索多玛和哈摩辣的声音实在很大,他们的罪恶实在深重。”由索多玛而来的英文Sodomy,其含义便是鸡奸。按此事含有不经情节,不可能实际发生,但与索多玛相类似的城市的存在则是可以肯定的。
原始社会后期的情况文献无证,需要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调查实例。人类学家对非洲、美洲、大洋洲的原始部落都有过深入的田野观察,美国学者韦恩·戴恩斯在其主编的《同性恋大全》中总结如下:
非洲。在讲班图语的芳(Fang)人中,同性性交被认为是有益于健康的药物;在达荷美(今贝宁),当男孩和女孩长到一定年龄不能再在一起做游戏的时候,一个男孩可能会把另一个当作女人,这种同性恋关系有时会终生保持;在刚果的班加拉(Bangala)部落,据报道相互手淫和肛交是非常普遍的,这样的活动只被稍稍认为乃至并不被认为是可耻之事;在南非的聪加(Thonga)部落,男人们常会以男妻:Nkhonsthana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南美洲。在亚马孙地区,传教于皮拉帕拉纳(Piraparana)的教士们经常会被当地印第安男子公然的同性恋行为所震惊。巴拉萨纳(Barasana)人认为存在于姐夫—内弟等之间的嬉戏性质的性事是正常的,可以把情伴之间亲近的、互相挚爱、互相帮扶的关系表现出来;塔皮拉佩(Tapirape)人中,有的愿意在进行性行为时充当被使用的角色,以获得其他男性的喜爱。这些人有些已婚,但是到了晚上,在男人公房里他们会允许其他男人来享用自己。
北美洲。北美印第安人并不把性事限制在生殖的目的上,他们认为性是天赐的礼物,人可以从少到老自由地予以享用。同性之间的亲密友谊甚为他们所看重,这就使同性恋有了它的发生环境。土著当中有一类让欧洲移民甚感惊奇的人群:Berdaches,他们穿女人的衣服,乍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女人。Berdaches中许多是单身的,不过他们某些人与男性间的婚姻以及其中的同性性行为也并不受人责难,印第安人对这种婚姻的接受和对异性恋的接受是一样的。
大洋洲。在大洋洲美拉尼西亚群岛、澳洲大陆等地,初民同性恋兴盛地存在于一些土著人群当中。有些美拉尼西亚部落相信:男孩仅由自然的生长不可能长成为身体成熟的男人,他必须经过一个Initiation(加入会社、熟悉规章)的过程,其间他必须要接受年长同性的精液。因为精液能够使人成熟,而男孩自身虽有生精器官却不能自然而然地生出这种物质。就像薯蓣只有先种才能后收一样,精液也只有先“种”入孩子们体内,然后他们才能自生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