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对未婚成人的性教育
文章导读: |
农村父母对未婚年轻成人提供性教育的态度和要求
父母们反映,未婚年轻人在学校只学点卫生知识和生理现象,其他知识学校不会讲或不会讲得详细或学校不便讲得太深,只提醒“不要乱来,不要耍朋友(早恋)”。计划生育部门重人口控制和已婚者的教育,轻未婚者的知识普及,而社会其他机构给未婚年轻人提供的教育少,无人组织和管理,加之父母本身没有知识,理论讲不出来,只能给子女讲些“表皮”的东西,提醒得多,知识教育少。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谈“性”色变,使整个社会仍未形成较开明的性教育氛围。在访谈中,父母们感到要想进行性教育,目前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社会风气不好,给家庭开展传统教育带来困难;二是相关部门在宣传上,组织上没有重视,无人过问或没有提出必要的规范,使家庭教育势单力薄,说服力弱;三是两代人交流不够,沟通少,子女不爱听父母的“提醒”;四是父母知识不够,讲不出道理,不能说服和帮助子女;五是受传统观念和习俗影响,父母(尤其是父亲)不便,也不敢与子女交谈这方面的知识。
在讨论中,所有的父母都认为有必要对未婚年轻人进行性教育。个别人认为“应把性教育列入国策教育宣传的首位,进行教育,减少人流,可保护身体健康,少造成家庭经济损失,减少社会问题,以下一代有相应好处”。一父认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法规,规定一个年龄范围,到了年龄才能在一起(同居)”。由于婚前性行为在农村已较普遍,父母们认为,为了子女的身体健康,开展性教育谈不上有纵容之嫌,集中起来,及时教育,只有好处。如果有不利的话,也是利大于弊。
为此,父母们不仅赞成给未婚年轻人提供教育,而且认为社会机构如学校、村里(或居民小区)或社会团体提供教育好于家庭教育。父母们建议,由于农村初中生多,教育应该从15~16岁开始,由学校对在校生进行教育,由镇计生办对社会青年进行教育。学校,社会和家庭相互配合,仅学校不行。在教育内容上,大数人认为教育内容不应该与已婚者一样,教育重点应该在性生理,性道德,性危害和性病。有人提出,应该“按16岁以下,16—18岁和18岁以上”分阶段教育。但也有个别人认为教育内容可与已婚者相同,或区别对待已经谈恋爱的青年和没有固定男(女)朋友的青年。
分析与建议
青少年生长加速提前已成为事实,但他们要顺利地成长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是要经历较长的时间。世界卫生组织把青春期定为人生的第二个10年幅)。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人生理上的发育在无重大疾病或严重营养不良的情况下,均会自然成熟,而行为和人格的成熟却不会随着生理的成熟而自然成熟,它要受到所处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文化进步的影响砸)。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的大变动势必带来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变化,加之国门打开,多元文化的冲击,家庭和传统文化影响的弱化,使性观念也处于较混乱之中。
访谈中,已反映出我国传统文化中优良的性观念在农村地区已十分淡化,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观念却未被倡导和强化,它不仅使年轻人视婚前性行为为正常行为,也使父母屈服于一种所谓的社会习俗而默许或默认子女的行为。由于农村父母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自己对性的认识不甚明了以及对性知识的了解有限,使父母对子女的性教育几乎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对子女因婚前性行为导致未婚先孕人流,也普遍采取事后补救措施,或让子女去“吃一堑长一智”的被动做法,没有把启蒙子女性教育视为父母的职责和义务,反而认为有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子女就会“成熟成才”。这固然有父母知识水平不够的原因,但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却是最大的障碍。此外,当前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也弱化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帮助。
我国著名学者吴阶平教授认为青春期教育“从总体上讲是人格教育,人生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性知道和性道德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教育。在介绍性知识的同时,着重进行性道德的教育,要使青少年懂得性行为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自我控制的意义,懂得正确对待性行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适时、适度和适量地满足未婚年轻人的生殖健康需求,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我们认为在普及科学的性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科学、文明的性观念,不仅仅是针对未婚年轻成人,还要面向父母和全社会。建议:
(1)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性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中;
(2)成立青少年生殖健康促进中心,由专业机构开展性知识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一位适龄的青少年有机会接近正规的知识教育和帮助;同时对父母及教师、社区保健人员、社会管理人员等开展相应的知识普及;
(3)制定媒体宣传法规和准则,限制大众媒体对有关性“泛滥”传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中国性科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