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工作者预防儿童性侵犯教育培训需求评价
文章导读:儿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也称儿童性侵犯)是指使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参与其不能完全理解、无法表达知情同意、或违反法律、或触犯社会禁忌的性活动。对儿童进行性虐待的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年龄较大或相对比较成熟的其他儿童;他们相对于受害者在责任、义务或能力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儿童性虐待包括身体接触的性虐待和非身体接触的性虐待。 |
儿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也称儿童性侵犯)是指使尚未发育成熟的儿童参与其不能完全理解、无法表达知情同意、或违反法律、或触犯社会禁忌的性活动。对儿童进行性虐待的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年龄较大或相对比较成熟的其他儿童;他们相对于受害者在责任、义务或能力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儿童性虐待包括身体接触的性虐待和非身体接触的性虐待。非身体接触性虐待包括向儿童暴露其性器官、在儿童面前手淫、让儿童观看色情图片或影视制品、目睹成人性交行为等等;身体接触性虐待包括触摸或抚弄儿童身体的隐私部位,迫使儿童对其进行性挑逗式地触摸其身体,在儿童身上磨擦其性器官,试图与儿童性交(或肛交、口交)和强行与儿童性交(或肛交、口交)等等。
儿童性虐待是一个隐蔽性很强的犯罪,所以难以估计有多少人在童年期曾受到性侵犯。已有的基于人群的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儿童性虐待并非少见,存在于各种文化、各个地区以及各个社会阶层中。由于所采用定义和所收集资料方法的不同,所得出的儿童性虐待发生率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已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成人回顾自己的儿童期,男性在儿童期受到性虐待的比例从1%(采用局限的定义,即在胁迫和强迫下发生性接触)到19%(采用宽泛的定义)。成年女性在整个儿童期受到的性虐待的比率从0.9%(将强奸定义为虐待)到45%(采用更宽泛的定义)。从1980年开始的国际性研究报告显示,儿童期性伤害的平均发生率在女性为20%,在男性为5%~10%。有关儿童性侵犯发生情况,近年来在我国也有一些局部的基于学生的回顾性调查研究。陈晶琦等对我国学生的一些调查结果显示,有16.7%~25.6%的女生和10.5%~17.7%的男生在16岁前曾经历至少1项(调查表共包括12项)非情愿的非身体接触和(或)身体接触的性骚扰或性侵犯。身体接触性虐待的发生率,女生为8.9%~14.5%,男生为5.0%~7.8%。16岁前非情愿的性交行为的发生率,女生为0.9%~3.8%,男生为1.0%~2.2%。许多研究已清楚地表明性虐待与许多身心健康问题相关,儿童时期受性虐待经历是导致身体健康问题、社会适应不良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性虐待对儿童青少年身体上的伤害有受伤、甚至死亡,感染性传播疾病,少女怀孕。除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导致各种心理及社会问题,如自杀、严重的药物滥用、饮食异常、更多的危险行为、过度害怕与忧虑、抑郁、自卑、人际交往障碍和过早的性行为等等。性虐待对儿童青少年的伤害是严重的,这种影响有的可以持续到成年期。
儿童性侵犯是一个严重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它也是一个可预防的问题。由于这一问题的敏感性,我国对儿童性侵犯问题的研究以及如何预防干预等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对儿童进行预防性侵犯教育是预防性侵犯的重要措施之一。在预防儿童性侵犯工作中,儿童保护工作者(包括学校教师)负有重要的使命。他们对预防儿童性侵犯基本知识的了解及教育技能,直接影响着预防性侵犯工作的成效。因此,有必要了解专业人员对这方面问题的认识,以及对相关问题的看法或意见,以便为做好儿童保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为此,我们于2007年10月在北京大学医学部举办的预防儿童性侵犯教育培训班中,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本次调查的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1 方法
1.1 对象
以来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作为被调查对象,总计调查了29人。有28人填写并返回了问卷,占被调查人数的96.6%。在这28人中,男2人,女26人。其年龄范围为26~55岁,平均36.75±7.65岁。学历以大学本科为主(占50.0%),其次为大专学历(占28.6%)和研究生学历(占21.4%)。他们分别来自北京(22人)、陕西(2人),黑龙江(1人)、广东(2人)和河南(1人)。工作单位:24人来自中小学教育系统(9人来自中学、3人来自小学、11人来自中小学卫生保健所、1人来自教师进修学校),1人来自民政系统的儿童救助中心,2人来自妇联,1人来自临床儿科(是儿科医生)。27人在城市工作,1人在乡镇小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