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治疗—看疗效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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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治疗发展综述
由当代著名性学家马斯特斯和约翰逊於30年前建立的性治疗,后经著名性治疗学家卡普兰等人的认同并完善,自20世纪70年代起便已形成一个用于男女各种性功能障碍的完整治疗体系,并与人们长期沿用的传统医学的方法以及曾在全球风靡一时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疗法有着根本的不同。当今,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西欧和Et本等国家和地区,这种性治疗在性障碍治疗中都占据主导地位。我国现代性学研究起步较晚,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对这种性治疗也多有介绍,在国内一些地区和部门也有所应用。
然而,几十年过去了,通过实践检验,这种性治疗方法的疗效究竟如何?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什么问题?这一直是一个颇具实际意义和人们十分关切的问题。不久前,美国性学家凯利(GaryF.Kelly)著书《现代性学基础》,并在书中对实施这种性治疗中性治疗专家、病人、疗效和伦理道德问题进行论述,其中有关见解、建议和观点值得参考。
性治疗有效吗?
凯利认为,现代性治疗用于性功能障碍的治疗还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活动领域,30多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临床性治疗专家和患有性障碍、存在性问题的人,参加到这个活动领域中来,因此对性治疗疗效的科学评估十分必要。然而迄今为止,在对性治疗疗效的评估上还缺乏严格而细致的科学标准和方法。科学的研究和评估方法应该具有可重复性,对观察组、对照组和采用的治疗手段都应有严格的界定,这样,当其他研究和治疗人员在采取这些研究治疗手段时,便能如期得到相同的效果。但是过去许多研究观察没有设置对照组,观察了解的资料主要来源于病人口述,来源于病人的感觉,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也缺乏定量的基础,因此还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更为科学严谨的研究观察,还仅仅是开始。
然而,根据现有性治疗临床报告得出的结论是,性治疗的疗效仍是有限的,其中对于某些性功能障碍如阴道痉挛和早泄的治疗效果,要明显优于对性欲低下和女性性高潮障碍的疗效;同时对年轻的夫妇、双方关系密切良好而又对治疗态度积极的夫妇,其治疗效果也更为明显。有些研究资料指出,性治疗有时并不比传统医学的方法如让病人服用镇静剂等更为有效。也有不少研究资料指出,如果性治疗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性治疗医生实施,并保证足够的疗程,其治疗效果相当满意。有资料说,美国卡普兰性治疗中心25年来共收治了5000多名患性高潮缺乏症的女性患者,其疗效十分乐观,并已接受有关专家组检查认可。总之,对于陡治疗的疗效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结论,尚有许多工作要做。有关性学家提出,在对性治疗疗效进行评估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该由谁来评定治疗是否有效成功,是病人、治疗医生还是局外观察者?
2.根据怎样的标准进行评估?
3.用怎样的方法和对怎样的病人进行治疗被认为是最成功的?
4.用怎样的方法选择被观察的病人,由谁进行选择?
5.实施治疗的疗程有多长,对病人治疗多长时间才对治疗效果感到满意算是成功?
6.治疗费用需要多少?
大多数性学家认为,性治疗专家的任务应包括较之单纯地恢复患者的性功能以外更多的内容,即还应该包括为改善患者本身的状态和他与配偶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基础,以便更多地予防各种性障碍的发生。
性治疗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人们的性行为与其社会文化价值观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性活动性与伦理道德问题密切相关。当性治疗人员介入病人的性领域中,他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必然要对他们的职业活动以及病人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性治疗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行为,性治疗人员应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准。
在实施性治疗时,性治疗人员经常处于道德选择的两难情况之中。如在对患有性障碍的夫妇进行治疗中,夫妇中一方悄悄地告知性治疗人员他不久前因婚外性关系而感染了性病,这时医生必须做出决定,他答应病人不泄漏这个秘密,而与此同时,另一个伙伴则将受到被传染的危险。这种情况甚至在治疗一段很长时间里都要求医生要这样做。这时,这个性治疗人员就会感到,自己似乎与病人签订了某种契约,甚至已成为这个病人婚外私情的参予者。这种情况对医生来说,不能不说是对个人伦理道德问题的检验。在实施性治疗时,这种伦理道德问题会时常发生。比如,在为病人治疗时,当根据病情须向病人建议采取自慰治疗时,这样做是否与传统观念和宗教信仰发生矛盾呢?再有,对一个未婚求治者,当为了医治的需要或是疗效检验的需要,需要这个病人进行性交时你又该怎么办?类似这种情况不胜枚举。
在美国AASEST制订了个人的伦理道德准则,其基本条款包括:
1.性治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无可指责的纯洁性;
2.性治疗人员必须坚持严格的守密法则;
3.由于性功能障碍求治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并极易受到伤害,因此性治疗人员必须始终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充分地尊重他们。
除此之外,AASEST对性治疗人员在实施性治疗时,在医生与病人进行语言交流和进行身体检查等活动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对实施所谓“替代伙伴”治疗更提出了严厉规定。尽管如此,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工作人员还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伦理道德问题。总之,现代的性治疗做为一门科学,也做为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对医生、对病人、对这项科学技术本身,包括性治疗的疗效等,在理论上技术上和伦理道德上都应有较高的要求和严格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性治疗这项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完善,也才能保证正常的性学医疗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中国性科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