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补兼施法治疗少精弱精子症疗效观察
文章导读:临床见到已经单纯用补法治疗少精弱精子症男性不育无效者,结合现代医学检查明确病因,排除不可逆病变者,也是提高疗效的重要因素。 |
临床见到已经单纯用补法治疗少精弱精子症男性不育无效者,笔者采用泻补兼施法治疗这些患者,取得较好疗效,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诊断标准
参照WHO(人类精液及精子—宫颈黏液相互作用实验室检验手册》制定,精子活力分为a,b、c、d四级(a级是快速直线前向运动,b级是缓慢前向运动,c级是非前向运动,d级是不动)。少精症:精子密度<20×106·ml-1,余均正常;弱精症:精子中前向运动的精子(a级+b级)<50%或a级精子<25%。少精子症,查不出任何原因可考虑为特发性少精症,具有引起少精症的疾病原因时可诊断为继发性少精症;弱精子症,查不出原因的称为特发性弱精症。少精与弱精同时存在称为少弱精症。
1.2 纳入标准
已婚男性,经临床检查符合上述诊断标准,愿意接受中医药治疗并且遵医嘱,工作生活相对稳定,能够持续治疗。合并有轻度附属性腺炎症、轻度精索静脉曲张者,也可作为纳入对象。纳入治疗前已经停用其他相关少弱精的治疗超过3个月。
1.3 排除标准
有严重影响生育的生殖器先天畸形、体细胞染色体核型异常者;隐睾、睾丸萎缩、睾丸体积过小患者;严重的内分泌异常者,例如FSH或者LH明显过高者;有生殖器官手术史、外伤史影响生育功能者;精索静脉曲张Ⅱ。以上、中重度睾丸炎、中重度附睾炎、中重度前列腺炎患者;服抗癫痫、抗肿瘤等有碍生精及精子活力的患者;严重免疫疾病或精神病患者;有明确的药物、化学、物理、营养因素引起的不育;妻子有不孕因素,在治疗中,尚未痊愈者或难以治愈者;治疗期间累计中断治疗的时间超过全部疗程的2/3者;不能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者。
1.4 一般资料
126例男性,来源于2000年~2005年门诊。年龄22~42岁,平均29.3岁;结婚时间2~13年,平均39.8月,性生活正常。原发不育86例,继发不育40例;少精症21例,弱精症45例,少弱精症60例;来诊前均经补法治疗3~18月治疗无效。发育营养良好,性功能正常,自觉症状不明显,舌苔脉象如常人。少数患者有少腹不适或阴囊坠胀潮湿、舌淡红苔薄黄腻、脉濡或滑。
1.5 治疗方法
先用泻法为主,酌加2~3味扶正之品,暂不用温肾助阳药;当感染清除后则少泻多补,平泻平补。常用药物:金银花、连翘、蒲公英、紫花地丁、鱼腥草、黄芩、黄柏、制大黄、当归、丹参、川芎、桃仁、生甘草;党参、黄芪、薏仁、茯苓、黄精、枸杞、生地、熟地、菟丝子、沙苑子、女贞子、五味子、桑椹子、仙灵脾、巴戟天、肉苁蓉,紫河车等。开始治疗3个月复检有关指标,当指标正常或其妻受孕则停药;不正常者继续治疗,以后每月复查一次精液分析,当指标正常或其妻受孕则停药。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嘱其停用可能降低疗效的其他中、西药物。感染未清除前用安全套隔离,继续如常进行性生活,感染清除后房事不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