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走向现代:五四后期周建人的性道德观探讨
文章导读:性道德作为指导和制约两性关系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包含着诸如婚恋观、女性观、贞节观和生育观等方面丰富的内涵。性道德随时代的变迁而变迁,先秦时期的两性关系相对平等,先秦儒家“五伦”思想经汉儒吸收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发挥改造成适应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三纲”学说后,两性道德日益不平等成为不容置疑的现实。 |
基于对性道德的科学认识,媒妁婚姻制度、一妻多妾制度、娼妓制度、子嗣观念、离婚不自由和以过失的有无为离婚的原则、二重标准的性道德及片面的贞节观、因宗教等外在影响的禁欲思想和独身现象都进入了他的批判视野。基于篇幅,此部分着重他对后面两种传统性道德的批判。所谓“二重道德,是指男女的道德有二个标准。无论在哪一个民族里,男女的性道德的宽严都是不同的,即社会对于性行为的批判,常常宽容男子而压迫女子。”他认为这是由“男女生理差异、宗教和迷信的歧视和经济上的不平等”三方面原因造成。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体力的强弱无疑成为生存的一个重要砝码,同时性行为和女性生理经期现象被误为秽亵或神圣之观念在各民族的宗教中普遍流行。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经济上的不平等,他敏锐意识到婚姻制度、性道德与财产所有权的密切关系,翻译了英国皮尔逊所着《社会主义与性》和格里康所着《性与社会》,强烈彰显出女性经济独立对于两性道德建设的重要。经济独立是拥有独立人格和灵魂的前提,在以男尊女卑、多子多福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女性极端自我否定,无财产继承权,“出嫁从夫”,不可避免地沦为满足男性欲望和家族生育子嗣的工具,其本身也被视为“活的财产”,他尖锐指出“以女子为达到男子的目的的观念,是旧两性道德的精髓。”
为了保障男性的经济支配权和继承权,强制要求女性片面坚守贞节,这是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二重标准之性道德的集中体现。这种片面的贞节观在新文化运动中受到了知识界的口诛笔伐。当时对于贞操的理解大致存在三种新涵义:以与谢野晶子为代表的贞操信仰说、以胡适为代表的贞操爱情说和以蓝志先为代表的贞操义务说。周建人持贞操爱情说,他认同英国着名女权主义者爱伦凯“贞操只是恋爱中的肉体与精神的和谐”的观点,认为恋爱与贞操相互依存,“恋爱没有贞操是伪的;单以贞操两字去桎梏人的自由,那更违反道德了。纵使贞操观念变成了男女同等,但如果说他是独立在恋爱之外的,恋爱虽失,仍有保守他的重要,这反足以养成虚伪与隐瞒的习气,使人要外务其是,而实行其非了。道德教训,本是指导平常人的行为的条件,如果用形式的、虚伪的不良条件来做指导,反足以使人为恶。”简括之,贞操以恋爱为基础,贞操是恋爱存在时真诚的表征,单独从恋爱中抽离出来的贞操是伪贞操,且贞操是一种自律的道德,男女双方应对等遵守。关于节烈观,他认为“节烈不是女子的自然的欲求,只是男子要求永久占有女子而设的牢笼,这种行为是于社会和民族两无裨益,而于自己则又非常有害;除非因她自己的志趣和机遇,恋人死后不愿再爱别人,或受人威胁和侮辱而忽然自杀,或者还可以说没有污点,如果认他道德去实行,那是不道德的行为,从事奖励节烈的人,从科学的道德观说是犯罪的。”换言之,以女性的痛苦甚至生命为代价的褒奖贞节思想和法律严重违背人性,属不道德范畴。他认为夫死再嫁无所谓失贞或不道德,恋爱破裂而离婚,离婚后“夫有再娶之理,妇有再适之义”,反之,恋爱破裂不离婚、仍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的行为。片面的贞节观要求女性从一而终,男性却可以纳妾宿娼,这是不平等的、严重违背人性的、虚伪的性道德,是社会不文明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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