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
文章导读:对受教育者进行有关性科学、性道德和性文明的教育培养,使他从一个按性本能行事的自然人逐步变成一个按性社会规范行事的社会人。 |
1 性教育的本质和目的
性教育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有关性科学、性道德和性文明的教育培养,使他从一个按性本能行事的自然人逐步变成一个按性社会规范行事的社会人。因此,性教育的过程也就是人的一种社会化过程。所谓的“性本能”,按弗洛伊德的理论就是人类生命力中最原始、最基本的一种冲动力。他把这种冲动力叫做“力比多”(libido),中文译作“原欲”。所谓的“性社会规范”,就是用来规范和压制人的这种“原欲”的规矩和戒律。例如性道德、性法律以及有关性的宗教戒律和民族习俗等等。
性的原始冲动是本能的、非理性的,它只按快乐原则行事,而性的社会规范则是通过教育培养自觉的、理性的抑制的能力和引导人们按社会认同的规矩行事,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稳定与和谐。具体说,经过性教育,要使受教育者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1.1 正确认识自己
迄今为止,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大至宏观的宇宙,小至微观的原子核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对自身的认识,尤其是对性的认识还是充满疑虑、困惑,甚至是心怀恐惧。正如美国一位医学家说的“迄今人类对自己睾丸的认识还远不如对月球的认识那样清楚。”通过性教育:(1)要从生物学和生理学的角度了解和认识自己的第一性征和第二性征,对青春期发生的巨大变化有正确的科学认识,特别是男孩的首次遗精和女孩首次月经现象。(2)要从心理学的角度了解和认同自己的第三性征,从心理气质上认同自己的男人或女人的性别。(3)要从社会适应性的角度塑造自己的性别角色,知道自己在社会关系中所伴演的角色(例如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兄弟姐妹等)。
1.2 要学会保护自己
通过性教育:(1)要了解青春期的性卫生知识,防治性病、艾滋病的知识。其中包括保持生殖器官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妇女乳房的状况;调整性生活频率,使之适合自身体质状况的需要:杜绝乱交和不沽性行为。(2)珍爱少男少女自身的性纯洁。西方国家许多有志有识之士在反思上个世纪的“性自由”浪潮后,重新对少男少女保持贞操和维护婚姻、家庭的传统价值进行了肯定。(3)维护自己的性权利。加强自身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抵制包办、买卖婚姻的陋习,抵制和反抗性骚扰、性虐待和性强暴等性犯罪行为。
1.3 不断完善自己
通过性教育:(1)要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的人格。在性方面存在变态的人(如受虐狂与施虐狂、恋物癖、露阴癖等)属人格上不完善。(2)加强自身的文明道德修养,明辨善恶是非。(3)培养正确的性观念和性价值观。
2 性教育的历史和现状
作为性文化的一个特殊领域,人类的性教育已有古老的历史,在中国可以从春秋时代孔夫子讲授《诗经》开始,诗三百篇就有20多篇是关于男女婚恋的内容。东汉时期设有“辟雍”这样的官办贵族学校,讲授“男女阴阳造化之事”。关于民间的“压箱底”习俗更是一种传统的性教育方式。
现代意义上的系统的、有组织性的教育,产生较早的国家是北欧的瑞典,早在20世纪70年代,瑞典就有了国家制定的教育大纲,在开放程度和教育效果方面都处于先进地位。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和日本等国也都全面开展起来。美国1960年时,全国只有3所医学院校开设性健康教育课,到了1973年,全国114所医学院校中已有111所开设了这方面的课程。日本在1975年就已出版了100多种有关性教育的书籍和教材可供儿童、青少年、家长、教师进行选择。
在性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上,也都作了许多探讨。目前,在国际上,基本上是两种看法。一种是“性安全教育”,主要教导孩子如何避孕和防病;另一派“人格教育”或“纯洁性教育”,主要强调婚前禁欲和保护少男少女贞操。这两派观点都对中国产生过影响。
中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已故的周恩来总理的倡导下,青春期教育就已起步,但中问受到不少的干扰。60年代迎来了改革开放的发展时期,目前青春期教育逐渐被正式列为中学生课程,开设性健康教育课的大学正在增多。通过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不断努力,目前性健康教育进入了学校、社区、厂矿和部队。2002年中国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青少年性教育的开展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目前中国性健康教育以青春期教育为重点,正在全国深入展开,发展形势是令人乐观的。
3 性教育当前遇到的几个有争议的问题
3.1 早恋问题
早恋并不以年龄为界定,而是以性生理、性心理和性社会适应性是否成熟为界定。人们通常把不成熟的恋爱称为“吃青苹果”,未免既酸且涩,味道不正。家长和学校并不反对青少年的异性交往,但认为谈恋爱还是等苹果熟了的季节为好。一般认为恋爱应以婚姻为归宿。青少年还缺乏对婚姻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大学生面临择业和分配,恋爱双方的前途有许多的变数都应慎重考虑。
3.2 婚前的同居行为
现在学校已出现少数大学生(甚至极少数中学生)的非婚同居行为,大学生的非婚同居现象旧中国就有,《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和余永泽就是例子,这与当时的大学管理模式有关。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大学、中学时期就不允许结婚和非婚同居的。最近教育部新颁发的《大学生守则》虽然不反对大学生结婚,但非婚同居仍是不允许的。因为:(1)与同居伴之而来的婚前性行为,因受心理、道德、舆论、环境因素的影响常常使行为者感到紧张、焦虑、恐惧,进而可能导致男女的性功能障碍。加之同居伙伴之问对彼此的性行为历史不了解,又未经过认真体检,因此存在着传播性病、艾滋病的危险。(2)同居使发育成长中的青少年过早地关注性生活,往往以追求性快感和性愉悦而毁坏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而影响身心的正常发展和学业的进步。(3)同居关系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因此在同居期间 发生暴力或性虐待,所导致的身心伤害,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尤其是同居关系中的女性,一旦双方感情破裂而分手,在第二次恋爱中,往往处于被对方轻视的尴尬境遇,甚至会陷入抑郁、自信心丧失的状态。
3.3 手淫问题
据美国性学家金赛的报告,美国男子有过手淫行为的占91%,女子则为67%。手淫对于解除男女青少年的性紧张,帮助他们渡过青春期的“性饥饿期”有一定作用,因此许多性学家建议把“手淫”叫做“性自慰”比较确切。手淫纯属个人隐私行为,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因此在道德上是无可非议的,在法律上也是无罪的。因而对手淫行为的自责和内疚心理是不必要的。适当的“手淫”是无害的,但无节制的“手淫”对自体则是有害的。
3.4 避孕套问题
正确使用避孕套对防止意外怀孕、预防性病艾滋病都是有利的。有些专家有争议:一是认为避孕套不能100%的避孕和防止艾滋病;二是向青少年宣传避孕套,有“教唆”之嫌。多数人认为,避孕套是有效的重要治标措施之一,当然不是唯一的措施,也不是全部的措施,它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应通过“综合治理”的其它措施是加以弥补。“因噎而废食”是不可取的。
(来源于《中国性科学》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