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社会学应该重视科学性(二)
文章导读: |
是对预防教育的强不知以为知,还是别有目的作者对性病的高发与剧增原因的解释是违背事实的。我国自70年代末性病死灰复燃以来,性病发病率之所以逐年上升,其社会背景是卖淫嫖娟有禁无止,愈演愈烈,以及性自由生活方式蔓延,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日趋增多。专业从事性社会学活动的作者对此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但却偏偏在文章中把责任归于预防性病的宣传教育失误。作者这样做决不是偶然的,因为自80年代作者涉足性问题活动以来,在众多场合以言论和文字宣扬性自由生活方式,公开鼓吹卖淫嫖娼有理,否定禁止卖淫嫖娼的法律,所作所为已在中国社会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如果作者承认卖淫嫖娼和性自由生活方式导致了性病的猖獗流行,岂不是自己也要承担起一份造成这一局面的道义责任。为了继续坚持自己的主张,就必须把造成性病艾滋病流行的责任推诿给别人。以为自己辩护。
一、出现不同解释的原因
从错误的观念和立场出发,就必然会推导出错误的结论。作者对“那些自认为至少是可能得过性病的人们,把风险程度估计得较高;相反,那些自报肯定没得过性病的人们则认为自己的风险极小”的解释是:“只有当人们自认为可能得了性病之后,他们对性病的警惕才会真正被调动起来”。如果真如作者所言,预防性病教育确实是毫无价值的,只有得过性病,有了对性病的亲身感受,才会警惕性病。按照这种重视感性,忽视理性的逻辑,艾滋病就成为不可预防的。因为未患过艾滋病的人不会有预防的警惕性,而已经患艾滋病的人就再也用不着预防艾滋病。
这种解释的片面性在于完全无视“那些自报肯定没得过性病的人们”之所以“认为自己的风险极小”的最重要原因,是没有可以招致性病的高危行为。他们或者是始终坚持恪守性道德,拒绝性自由行为;或者是在受到预防性病的教育后,理智地采取了洁身自爱的生活方式;当然也会有所谓的有此心而无此行者。其他原因则可能包括某些偶尔有性乱行为而未染上性病,或 者在次数不多的性乱活动中使用了避孕套而侥幸尚未染上性病,因而误以为自己风险极小的人。对于上述种种情况,任何不持偏见的人都不能不正视性病预防教育对人群中的大多数所起的程度不同的积极作用,而不会认为他们仅仅是由于未曾患过性病,以致作出现行性病预防教育不起作用的结论。应该考虑作者之所以作出这种解释正是出于假设和观念的错误,以及随心所欲的思维方式。而这一点是由作者对于性问题的基本观点决定的。
作者甚至把“越是可能得过性病的人,越认为周围的人里性病患者较多或很多;相反,没有得过性病的人却认为很少或没有。”作为现行预防教育无效的根据。一个从事性社会学专业的人员,怎么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简单社会现象都能装作不明白,因而有意作出歪曲性的解释。众所周知,有性病高危行为的人,作为高危人群的成员,他清楚知道,而不只是认为,自己周围的人中因为和自己一样有高危行为,所以有着“较多或很多”性病患者;相反,非高危人群成员当然很少见到性病患者,况且偶有接触,也不会想到对方是性病病人。从心理学上来看,这还是一种“以已度彼”的心理现象。而这种因人群而异的现象和性病预防教育是否有效会有什么内在联系。作者故意先将调查中的高相关现象加以曲解,然后无端把责任归于“目前中国的这类教育在内容上有误”,这种手法实在令人惊诧。
二、什么是故意渲染性病危害和制造高度恐怖
作者认为“目前的宣传教育为数不少,但基本上是渲染性病的危害和恶果,以期达到震慑的效果。为此可以‘突破禁区’,堂皇地展示男女外生殖器的巨幅彩照和卖淫嫖娼的活动细节。为此,有关部门不让宣传避孕套可以预防性病,不让讲解性病如何治疗,甚至不让说性病是可以治好的。其结果是:没有得过性病的人把性病的危害估计得很大,甚至认为会死;但可能得过的人却认为危害很小甚至没有。同样,越是认为自己风险大的人,越倾向于认为性病的危害甚小。”
对于上述异议,有必要从事实上给予澄清。首先,我国至今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为数并不够多, 远远不及发达国家普遍和深入,我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教活动则从未故意渲染性病艾滋病的危害和恶果乃至达到引起高度恐惧的程度。什么是高度恐惧呢?世界卫生组织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使用过一种以两颗相连的红心中间夹着一个黑色骷髅的图案,作为预防艾滋病的标志,广泛地印刷在宣传品上散发到世界各地。这一标志很容易使人误解为男女相爱就会得致命的艾滋病,再加上骷髅的可怖形象,不能不说是一种高度恐怖。有些国家,例如澳大利亚,在预防艾滋病的早期电视节目中,片头以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作为背景,上面衬托出艾滋病字样。这也不能不算是一种高度恐怖。我国甚至连像泰国90年代初曾到处张贴的“要是你染上了艾滋病病毒,你就死定了!”这样的口号也没有使用过。国外文献所提的高度恐怖,实际是指上述的做法。而我国的预防性病宣传教育只是如实地把性病在生殖器上的局部病损介绍给群众,这是一种性病知识教育,世界各国都这样做,谈不上制造恐怖。如果说生殖器的局部病变让人感到厌恶或可怖,由于这是实情,因此造成的恐惧感充其量也是适度的,或者说是中等度的。多种性病的病损都发生在生殖器部位,如果禁止展示,又怎么能向群众进行预防教育,使他们增加对性病的感性知识。要是真的禁止展示,作者岂不是又要指责为什么连带有生殖器的性病图片都不准展出?
三、防治性病宣教的禁区和禁忌从何而来
“突破禁区”之说是一种无端指责。医学书籍,无论是教科书、专著或科普读物,也不论是人体正常解剖或有关性病的病理图谱,只要有需要,都会出现男女生殖器官,条件许可时也常印成彩色,这种做法建国以来就从未受过禁止。现在性病流行,要普及性病知识,怎么可能不展示这些医学书籍上历来就有的彩色图谱。在这点上,我国从来就未存在过什么禁区。至于把完好的、可以激起性冲动的巨幅正常男女生殖器彩图张贴在公共场所展览,理所当然要受到禁止。作者故意避而不谈生殖器上的性病病变,实际上是故意将两者混为一谈,并就此夸大其词地说“突破禁区”,其真正含意是指责我国不应该设立禁止色情宣传的禁区。
说到“堂皇地展示“卖淫嫖娼的活动细节”。按作者所言,既是“突破禁区”的,又是“卖淫嫖娼的活动细节”,那么一定是指性交场面。因为暗娟街头拉客,讨价还价的情景,甚至挑逗和猥亵行为,作为细节,在公开场合都可遇到,因而谈不上“突破禁区”。请问作者是在哪一次性病防治展览上看到“突破禁区”的“卖淫嫖娼的活动细节的”,不妨具体指出来。否则,如此故弄玄虚并加以指责又是什么原因?
“有关部门不让宣传避孕套可以预防性病,不让讲解性病如何治疗,甚至不让说性病是可以治好的”。这种笼统的指责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实事求是的。对于是否应广泛地在群众中宣传使用避孕套,全世界都存在不同意见,但是就我国而言,在高危人群中提倡使用避孕套却并无意见分岐。1995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的有关预防艾滋病的文件中也早有明文,多种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教材料中也在公开介绍如何正确使用避孕套。怎么能说“有关部门不让说避孕套可以预防性病”。至于避孕套预防性病效果的局限性,不分人群地广泛提倡使用避孕套,乃至过分夸大避孕套的作用等,在群众中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可能造成的误导,随着推行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积累,针对不同国情、不同人群应有不同措旅的认识,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
关于“不让讲解性病如何治疗”,这至少是一种误会。因为,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不准讲解,而是没有可能这样做。我们知道性病是一类复杂的疾病,诊断和治疗都必须由具备正式资格的医师来进行。即使如此,也还可能发生误诊误治和治疗不彻底。因此,预防性病的宣教内容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怀疑得了性病时要去正规医院治疗。怎么可能通过科普教育向群众讲解如何治疗性病,让患者自己去治疗。现在确有性病患者自行治疗的现象,这不仅会造成大量误诊误治,还极易造成治疗不彻底和加速耐药菌株的出现,后患无穷。作者如果不是对此一无所知,怎么能进行这样的无端指责。至于“甚至不让说性病是可以治好的”一说,作者没有言明是哪个部门的规定。我国目前列为重点防治的七种法定性病中,由病毒引起的生殖器疱疹和尖锐湿疣,由于目前尚无法彻底清除病人体内的病毒,即使临床已治愈,也还存在复发的可能,尤其是生殖器疱疹更是复发频繁。因此不笼统地说性病都可以治好是一种实事求是的负责任态度,而不是对群众进行恫吓。在至今无法治愈的艾滋病流行日趋严重的今天,预防教育更是应该实事求是。
四、性病果真“可防、可治、不可怕”吗?
作者认为“我国在防治麻风病的长期实践中,也已经把渲染恐惧的宣传政策改变为宣传‘可防、可治、不可怕’,取得了良好效果,这非常值得引入性病的预防工作中来”。这里完全混淆了麻风和性病的不同传播途径、预后和危害。我国的性病和麻风病是由同一个机构负责防治的,作者在写此文章之前理应先去那里向专家们请教一下,为什么他们对麻风防治提出了“可防、 可治、不可怕”的正确口号,却没有同时用于性病预防教育,而不应该自以为高明地提出这样的建议。历史上麻风曾经是不可冶愈的,因此人们对麻风的恐惧并非渲染所致。但是自40年代起麻风已经可以治愈,特别是从80年代推行多种药物联合治疗以后,疗效显著提高,确实是“可防、可治、不可怕”的。麻风作为一种传染病,虽然可以通过密切接触传染,但是95%以上的正常健康人对麻风有自然免疫力,不会受传染,即使是和麻风患者朝夕相处的配偶,也只有3—5%可能受到传染,而新出现的麻风病例往往很难找到受传染的原因。性病则完全不是这样,传染途径非常明确,主要是出于行为原因,任何人只要与性病患者有性接触,都可以受传染,而洁身自爱就可防止性传播。性病的危害因病种而异,久治不愈、反复发作、引起不孕不育、损害下一代健康、继发肿瘤、乃至致人死命的各种严重后果都是客观事实,决非渲染和制选恐怖。因此目前绝对不能把性病与“可防、可治、不可怕”的麻风相提并论。我们只能从事实出发,向群众宣传性病可防,而且只要洁身自爱就很容易防,但不能笼统地说都可以治愈,更不应该说不可怕。如果谁都不怕性病,那么谁还会预防性病。
五、决定性病发展趋势的关键因素
对于性病的综合预测,作者提出四个相关因素。但是这些因素对我国性病的今后流行能起多大影响,关键最终取决于卖淫嫖娼是否能有效取缔,性自由生活方式是否能有效遏制。如果卖淫嫖娼可以公开,甚至合法,性道德将更趋衰落,性自由就会成为主流生活方式,而西方的现实早已证明仅仅依靠避孕套和当代医学是不可能最后制止性病艾滋病流行的,经济和文化尚不发达的中国将因此陷入一场巨大灾难。对于这样一个理应“被上升到伦理和政治的高度”的重大问题,作者却讳莫如深,避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