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联合激素类药物治疗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的临床效果分析
文章导读:以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患者72例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观察和对照组,每组36例。对照组采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口服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和强的松。治疗后随访1年,对两组研究对象的孕娩情况及不良反应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研究对象足月分娩26例,占72.2%,流产3例,未孕7例;对照组足月分娩9例,占25%,流产18例,未孕9例。就足月分娩率进行组间比较,观察组高于对照组,且具有显著差异性(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1%低于对照组13.8%的不良发应率,但不具有显著差异性(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依从性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明显的统计学意义(P>0.05)。 |
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是临床常见的流产类型,以反复流产、难以孕育分娩胎儿为主要临床症状,给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也是优生优育研究的重要课题。虽然其发病机制至今仍未得到完全阐明,但病理研究证实,抗心磷脂抗体阳性与早孕复发性流产有密切关系。因此临床上采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进行治疗,虽获得了一定的疗效,但难以满足医患的需求。我院采用小剂量阿司匹林联合激素类药物对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进行治疗,获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且其安全性显著提升。就小剂量阿司匹林联合激素类药物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在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治疗中的疗效及安全性进行比较性研究,现将研究报告如下。
1 研究对象及方法
1.1 研究对象
1.1.1 纳入及排除标准 研究对象的纳入及排除标准:(1)纳入标准:①患者连续3次或以上发生自然流产,且抗心磷脂抗体检测呈阳性;②流产均发生于妊娠90d内;③患者及丈夫染色体正常;④均为适龄妇女,且有生育意愿;⑤了解研究全过程,自愿参与研究,并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2)排除标准:①生殖道畸形或感染;②伴有严重的妇科及内科合并症;③研究前15d内使用激素类药物治疗;④对研究用药过敏者;⑤临床数据缺失。
1.1.2 一般资料 按上述研究对象纳入及排除标准对我院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两年间治疗的早孕复发性流产患者进行筛选,选取72例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观察和对照组,其基本临床资料如下:(1)观察组:年龄在23~34岁之间,平均年龄(28.6±4.3)岁;流产次数在3~7次之间,平均(5.4±1.6)次。(2)对照组:年龄在22~35岁之间,平均年龄(28.8±4.5)岁;流产次数在3~8次之间,平均(5.6±1.8)次。就研究对象的年龄、流产次数等基本资料进行组间比较,无显著差异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所有研究对象均进行基础治疗,具体治疗如下:(1)于流产后采取除服用避孕药外的其它避孕措施至少6个月;(2)于孕前3个月至妊娠3个月期间,口服剂量为0.4mg/d的叶酸片(沈阳格林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号:H21021044;生产批号:130824;规格:0.4mg)。
1.2.1 对照组治疗 对照组研究对象采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进行治疗。于经期15~17d排卵之日起,隔日注射一次1500U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号:H20044510;生产批号:141108,规格:5000U),连用5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作调整,妊娠后须维持原剂量直至7~10孕周。
1.2.2 观察组治疗 观察组研究对象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予以小剂量阿司匹林片(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号:H23020493;生产批号:140931;规格:0.5g)和强的松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号:H33021207;生产批号:131251;规格型号:5mg×100s)进行治疗。于确定妊娠开始,分别按照80mg/d和10mg/d的剂量分别予以阿司匹林片和强的松片,口服给药。服药过程中监测抗心磷脂抗体,连续两次检测呈阴性时停止治疗。
治疗过程中按常规使用B超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出现流产指证者则予以流产处理,以确保母婴健康。
1.3 研究项目
1.3.1 疗效 ①痊愈:连续两次检测抗心磷脂抗体呈阴性,成功足月分娩健康儿;②有效:连续2次检测抗心磷脂至少一次抗体呈阴性,早产及妊娠3个月后人工流产者;③无效: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及未孕者,连续两次检测抗心磷脂抗体呈阳性。总有效率=(痊愈+有效)病例数/研究病例数×100%。
1.3.2 不良反应 对治疗过程中两组研究对象恶心、腹痛、头痛、疲倦、过敏性皮疹等不良发应进行统计,并计算不良发应发生率。
1.3.3 治疗依从性 治疗结束后,通过调查问卷对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进行评分,具体标准如下:完全依从(80分以上);基本依从(60~80分);不依从(60分以下)。依从率=(完全依从+基本依从)病例数/研究病例数×100%。
1.4 数据处理方法
按上述标准评价研究数据,并使用SPSS15.2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χ2验方检验,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t验方,均以α=0.05为检验标准,当P<0.05时认为具有显著差异性。
2 结果
2.1 疗效
观察组研究对象足月分娩26例,占72.2%,妊娠3个月后人工流产3例,自然流产3例,未孕4例,总有效率为80.6%;对照组足月分娩9例,占25.0%,人工流产6例,自然流产12例,未孕9例,总有效率为41.7%。就足月分娩率及总有效率进行组间比较,观察组均优于对照组,且具有显著差异性(P<0.05)。
2.2 不良反应
两组研究对象均未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仅有部分研究对象出现轻微的不良反应,经处理后恢复正常,未影响研究的进行。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1%,低于对照组13.8%的不良发应率,但不具有显著差异性(P>0.05)。
2.3 治疗依从性
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治疗依从性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明显的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后采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片和强的松片进行治疗,不会降低患者治疗的依从性,相反依从性还要好一些。
3 讨论
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是临床常见的流产类型,以妊娠3个月内反复流产,难以孕育分娩胎儿为主要临床症状,给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对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治疗方法及疗效的研究已成为临床研究的热点课题。我院采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与激素类药物联合治疗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获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为临床对习惯性流产的治疗提供参考和指导。
Narjes Guediche等发现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可以抑制血栓A2形成,能够有效预防血栓形成,长期服用,则会使血小板不再合成环氧合酶,进而维持血小板的生存周期。Silvana Miskovic等的研究则认为强的松属于糖皮质激素,可以提高基因表达,达到诱导脂皮蛋白质生产的目的,通过脂皮蛋白质对磷脂酶A2活性的影响,抑制血管收缩,达到降低血栓形成的目的。同时强的松还具有消除免疫反应的作用。但是传统观念认为妊娠期妇女要禁用阿司匹林和强的松药物,以保障胎儿安全。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小剂量阿司匹林和强的松对妊娠期妇女的生理体征影响较小,这为早孕复发性流产治疗运用阿司匹林和强的松提供了依据。Usama M Fouda等则通过研究发现,两药连用不仅能够有效改善抗心磷脂抗体阳性,而且不会增加不良并发症的发生,进而确保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
我院以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孕妇为研究对象,分别予以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在此治疗基础上给予小剂量阿司匹林与激素类药物联合治疗,对其足月分娩率、总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及治疗依从率等数据进行比较,由此证实,小剂量阿司匹林与激素类药物联合治疗在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中的价值。研究数据证实,在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治疗中联合用药较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治疗具有显著的优势。研究数据与相关研究数据相似,具有科学性和可信性,因此研究结论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的基础上予以阿司匹林联合激素类药物在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早孕复发性流产治疗中,具有疗效显著、安全性高且不会降低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适于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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