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特征与实践逻辑:偶遇性性行为的本土化研究
文章导读:偶遇性性行为就是在特定社会情境中,以人际互动为基础,基于激情或性的吸引而发生的短暂性接触行为。偶遇性性行为具有行动的情境性、人际关系的互动性以及发展预期的不确定性等三个方面的本质特征。同时,偶遇性性行为特有的实践逻辑,也使得偶遇性性行为在过程中伴随着较高的健康和社会风险。 |
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往后推迟,绝大部分人婚前都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单身生活。同时,由于婚姻不稳定性增强,越来越多的离婚人士选择非婚生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18岁以上非婚人口数量已达2.49亿。如此大规模的单身成年人群体如何处理正常的性需求?2013年,国内某知名网站历时一个月的网络调研,发现21%单身人士会通过发生偶遇性性行为来解决性需求。另外,据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2002-2006》调查报告结果表明:自从2000年到2006年,在短短的6年时间之内,我国成年女性自报发生过多伴侣性行为的比例从8.1%增长到29.6%。根据对我国成年女性性伴类型的初步分析,我们发现不仅多数性伴都来自熟人、同学和同事等,并且有相当比例的婚外性行为属于偶遇性性行为。
1 研究基础
什么是偶遇性性行为?西方的学术界目前仍然是见仁见智。客观地说,每一种概念定义都有合理之处,也都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有研究者认为偶遇性性行为就是指与陌生异性初次见面就发生的性行为(性交)。这类定义言简意赅,重点强调了陌生和初次两个纬度。但是,在这个定义中,一些发生在熟人或者先前就认识的当事者之间的偶遇性性行为却未被合理地涵括;也有研究者以当事者双方保持性行为的时间长短来衡量一段性行为是否属于偶遇性性行为。这类定义强调性行为(关系)的存续周期的长短,特别主张如果与同一性对象维系性行为(关系)超过30天以上,那么这种性行为就不能称为偶遇性性行为,如果双方的性行为不能维系超过30天以上,则属于偶遇性性行为。客观地说,以性行为维持周期作为判断某种性行为是否属于偶遇性性行为稍显牵强。虽然多数的偶遇性性行为维持的周期不会超过30天,甚至更短,但是这类定义却没有凸显出偶遇性性行为与其他短期性行为的不同,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把任何短期性行为(例如,商业性性行为、短期情人行为等)都归于偶遇性性行为。还有研究者认为偶遇性性行为是一种纯粹的性行为或者说性交行为,当事人双方之间是不存在情感或者承诺的成分。对于此种定义,早有研究者明确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若将情感行为或承诺行为当作衡量偶遇性性行为的具体指标,就很难清楚地去界定一段性行为是否属于偶遇性性行为。因为,牵涉到情感因素或承诺成分等主观指标,概念界定就会受到当事者自我心理归因差异的影响。
美国学者还对偶遇性性行为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发现1931名18到59岁之间有偶遇性性行为经历的成年人中,有8%的女性和11%的男性声称他们最近一次性行为是和刚见面的人发生的。还有研究者随机采访了美国社会中700个18岁到22岁的青少年,其中36%表示他们在过去两年内有过偶遇性性行为,89%表示他们最近一次偶遇性性行为是和他们已经认识的人发生的。其中20%表示他们与其伴侣认识超过一年。61%的受调查者表示,最近和那位伴侣的性行为并不是第一次,65%的受访者表示某些时候他们会和前男友或者前女友发生性关系,而与刚刚认识的人发生性关系的比例少得可怜——只有13%的男性和10%的女性。这样的调查结果颠覆了人们的刻板印象:人们习惯性地将一夜情和与陌生人发生性关系视为典型的偶遇性性行为,但是调查结果表明这类过于偶遇性的“艳遇”只占偶遇性性关系中的很小比例。大部分偶遇性性关系中的性伴侣都是熟人或者朋友,而且大部分人之间不止发生过一次性关系。
关于偶遇性性行为的实践逻辑,国外研究者也有很多重要的探索性研究成果。比如,有初步的研究显示,偶遇性性行为与情境的开放性之间有很强的关联。如果情境开放(假日或假期所引发的想法,包含认识新朋友、放松心情、充满浪漫气氛)的相关因素增加,那么性行为也就随之增加,也容易促成发生偶遇性性行为的机会。由此可知,情境开放的条件,容易导致偶遇性性行为的发生。另外,还有研究发现饮酒和性欲,也是诱发偶遇性性行为发生的主要来源。研究同时发现,男性比女性更赞同偶遇性性行为的想法,在研究的所有调查个案中,男性比女性有更多想要发生偶遇性性行为的意图,但是,男性和女性在实际发生偶遇性性行为比例上,却是相似的。
与国外研究的如火如荼相比,国内学术界关于偶遇性性行为的研究显得冷清了很多,少数触及相关主题的研究成果也多从流行病学或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简单呈现偶遇性性行为与性病、艾滋病感染风险的相关性或者初步分析影响偶遇性性行为中安全套使用的障碍因素。很少有研究者对国内偶遇性性行为的现状、规律及实践逻辑进行实证分析,尤其是社会学、人类学角度出发的研究更缺乏。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就提出了性行为镶嵌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之中的观点。与此观点相呼应,近年来预防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工作实践也明确地揭示出:通过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的高危性行为是广泛地构建在人群的生活史、社会关系、人际交流、亚群体环境以及社会阶层、社会文化和社会经济过程等各个方面因素的混合影响中。因此,有效的艾滋病干预策略必须建立在对某种类型的高危性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实践逻辑的充分了解基础上。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文化传统是不一样的,发迹于欧美的偶遇性性行为的概念和理论可能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情境。那么,在中国社会文化中,偶遇性性行为有着怎样的本质特征和实践逻辑?在艾滋病预防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的大背景下,偶遇性性行为又将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些使得我们必须展开本土化研究,简要勾勒出我国社会文化中偶遇性性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实践逻辑,以丰富现有艾滋病预防干预策略。
2 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除了一对一的访谈之外,研究者有时候借着网络聊天或者朋友聚会等场合和机会与被研究者一起分享生活中的经验。前后共有36位成年男女参与了整个的资料收集工作。资料收集的具体过程说明如下:首先,以天涯别院的非常男女板块为田野地点,通过版内搜索寻找适合的被访者并通过文字交谈与其进行互动。其次,研究者也利用个人人际关系,通过滚雪球的方式寻找被访者,进行深入访谈或者闲聊。
本研究所有个案内容均为被访者自述的亲身经历,除了一些与本研究主题明显不相关的细节之外,我们最大程度上的保留了原有叙说结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访谈话题的隐私性等方面的限制,仍有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首先,很多符合条件的案主不愿意接受访谈,即使同意也常常由于没有建立起良好的互动行为而影响了访谈的深入性,结果导致许多个案对个人信息方面有所保密或较少谈及。其次,偶遇性性行为涉及到了当事者双方的人际互动过程。因此,仅凭一面之词,无法了解偶遇性性行为的全貌。第三,如何找到自愿被访者是这次研究遇到的最大挑战,一定意义上,寻找自愿被访者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超过了其后的访谈和研究过程。
3 研究结果
如上所述,国内外研究者把偶遇性性行为定义为特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特定的情境下的人际间性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结合国外学者研究成果,我们把“偶遇性性行为”的界定为男女双方在特定情境下因为一时的感觉、冲动、爱慕或排遣寂寞的需求而发生性行为。与固定的性伴之间的性行为和单纯的商业性性行为相比,偶遇性性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实践逻辑都要复杂很多。
3.1 行动的情境性
每一个偶遇性性行为都是情境的产物,而情境总是具体的,可变的,往往会出现各种意料之外的情况。偶遇性性行为的情境性,也就是说偶遇性性行为并非按照事先规定的规则进行的,而是行动者根据局部情况,根据场景条件,随机应变完成的。日常生活中,偶遇性性行为的“当事人”并非时刻准备着、寻觅着的理性行动者,而只是在某种情境之中,出于某种自然情绪或人生态度“合乎情理”地行事。
3.1.1 行动的权宜性 偶遇性性行为当事人在采取具体行动的时候,他们进行行动选择和风险判断依据不仅仅是一种理性的经济利益计算,更多的则是一种作为具体的社会人所承载的情感、价值认同、文化内涵和社会道德限制,或者是说一种内在的心理思考和情感体验。由于现实生活中,这往往会牵涉到很多的道德羁绊。很多的时候,偶遇性性行为的发展进度和速度取决于对于当事者对自身道德感的“僭越”程度和幅度。
我对她还是蛮有感觉的,就试探性的问下,累不累啊,要不要去开个房间给你按摩一下啊。她就说下次吧,很晚了。我看了一下表才10点啊。好吧!既然她不去,我这人向来不强求人家的。我就只能走呗。然后我把她送到目的地。我就开车回家了。(个案21。基本情况:男,具体年龄不详,已婚;对方情况:无业,其他特征不详,已婚,婚姻不幸福;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3.1.2 行动的局部性 偶遇性性行为的局部性特征是指偶遇性性行为都是在具体的社会场景中完成的。任何一个偶遇性性行为均处于一个社会场景之中。但是这些社会场景并非情景论者认为的那样是一种给定的外在的情境,而是场景本身就是行动的一部分,是偶遇性性行为的当事者建构出来的。这种建构体现在当事者双方对彼此的态度上,如印象的好坏,个人的喜恶、情绪的状态等等。研究表明,很多时候,当事者心理状态直接决定了偶遇性性行为的发展方向。
他坚持送我。到酒店门口,我说谢谢晚安,他说要上去上个厕所。这时候我开始有些紧张了:他该不会想怎么吧?转念一想,大家都是同事应该不会怎样,便答应了。没想到这一念之差,让我步入了一夜情的行当。(个案7。基本情况:女,26岁,未婚,公司职员;对方情况:男,公司领导,30岁左右,婚姻状况不详;接触途径:开会认识)
3.1.3 行动的索引性 任何一项偶遇性性行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与当事者对所处社会情景的理解、对性关系的意义认知、对性行为的预期以及曾经的性经验相关,也就是说当前的偶遇性性行为只是当事者所经历的众多人生经历构成的“索引链”中的一环。
我注重感情,就算是婚外情,我也会投入真实的感情。我的每个都是有感情色彩的。只是自己会把握度。不会影响我的家庭生活。(个案2。基本情况:女,30岁,已婚,两地分居;对方情况:男,29岁,已婚,县城事业单位职工;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3.2 关系的互动性
偶遇性性行为是一种具有人际互动性质的性行为。无论性接触的程度如何,一定要通过当事者之间的人际互动,才能够达成。偶遇性性行为实践过程中,当事者人际互动的频率不仅往往直接影响到双方性接触的效率;而且人际互动的深度也往往决定着双方关系的持续程度。
3.2.1 行为的自我合理化 我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性爱合一”主流性意识形态,规范了人们在性方面的行为举止,多数人都奉行“先有爱、才能有性”的行动原则。然而,偶遇性性行为却割裂性和爱的紧密关系。在偶遇性性行为当中,一些人由于受到传统的性和爱合一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会在偶遇性性行为的过程中不断地思考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其中有些人发现自己无法在这种行为中取得心里平衡之后,除了试着调整自己的道德范畴的边界之外,也会发展各种策略以松动主流性意识形态,以合理化自己的行动。
我总在想,我们到底是什么行为,是情人吗,不是。因为我们基本上没有情人之间的那种卿卿我我;是单纯性伴侣或炮友吗,好像也不是。我对她,她对我,都还是有一些感情的。(个案20。基本情况:男,34岁,已婚;对方情况:女,29岁,已婚;接触途径:单位同事。)
3.2.2 交流方式的简单直接 现实中男女之间的聊天,通常需要某些正当性的理由,例如是同学、朋友、同事等等。然而对于偶遇性性行为说,由于双方目的性都比较强,所以很多当事者即便刚刚认识,也会交换个人的身高、体重、性喜好等,甚至是性器官尺寸、形状等十分隐私的“特许身体知识”。尤其是一些通过网络途径结识的当事者,他们在网络上跟潜在的目标对象谈“性”或者“做爱”,除了为了对对方的性观点和“特许身体知识”有个初步的判断之外,更主要是作为一种性试探,以观察对方是否有意愿与自己发生现实中的性行为。
在QQ上她告诉我我经常能给她渴望的感觉,于是我们开始了电话做爱和视频做爱。她答应我,如果我们有机会见面,她一定会让我偶遇性的在床上折腾她。我也答应过她,我会给她一次很特殊的贵宾待遇。于是我们就接受了对方,并强烈的想拥有彼此。(个案16。基本情况:男,36岁,已婚;对方情况:30多岁,新婚不久;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3.2.3 人际互动的肤浅性 当事者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对于彼此以往的经历以及疾病史等相关议题大都“悬置”,最起码坚守不能“刨根问底”的原则。因为,很多的当事者都在无数的教训中发现若一方经常地提及会唤起对方的“反感”。认为这是对自己经历的介意和对自己健康状况的怀疑和不信任。轻则可能引起对方的责怨;重则可能造成行为倒退甚至中止。
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才逐渐了解到,她已经和老公离婚快2年了。很多关于她前夫的话题她都经常含糊其词,不愿提起,我也不大好问得太多。(个案24。基本情况:男,25岁,未婚,职业不详;对方情况:女,33岁,离婚,个体户;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3.3 结果的不确定性
很多当事者愿意把偶遇性性行为归因于彼此之间的缘分因素。缘分到了,双方的关系就会突飞猛进;缘分没了,双方的关系就会很快终结。对于偶遇性性行为而言,激情或者性吸引是缘分的主要成分和内容,也正是由于这些成分的非理性特征,使得偶遇性性行为发展方向遍布着各种不确定性。
3.3.1 偶然性因素的影响 很大在偶遇性性行为中,很多人只是想藉由偶遇性性行为来满足性需求,不希望让自己原先的生活因此而受到干扰。一般说来,双方在这种行为或关系中得不到任何的承诺和保证,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很大。尤其是面临一些很难抉择下一步举动的时刻,当事者之间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表情”,就可以起到出人意料的行动效果。
我去了她的办公室,她自己的办公室。和她聊天,因为之前有些话语本来就有些暧昧的成分在里面了,所以在她背对着我的时候,我偷偷的亲了下她的脖子,她也没有明显的拒绝。当时我却是心跳的厉害。后来,我试探的抱住了她,她没有反抗,就那么抱着,然后我吻了她,到最后的激烈的亲吻。(个案12。基本情况:男,30岁左右,婚姻状况不详,公司职员;对方情况:女,40多岁,已婚,公司职员;接触途径:公司同事。)
3.3.2 没有任何道德责任 在偶遇性性行为当中,亲密持续的时间长短或者两次亲密之间的时间间隔,以什么样的角色和身份参与亲密,都是由当时的情境和双方互动的效果决定的。若遇到不喜欢的亲密对象或遭遇尴尬局面时即可退出,或者以新的角色身份重新进入亲密。过程中没有任何道德责任,完全从取悦自我的立场出发,一段段的关系不再需要长时间相处与互动的累积,而是由片段的快乐时刻或短暂的愉悦组成。
说实话,她的长相和身材都很差。这个年纪的女人,浑身都是赘肉,经常抽烟,牙齿都有点黄。但坦诚与内心的苦闷却是可以理解的。她和我说过这些之后,莫名其妙地又来了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我被她感动了。如果她不说自己的那段有点传奇的情感经历,我想不会再来一次的。(个案11。具体情况:男,40岁左右,已婚;对方情况:女,公务员,50多岁,已婚;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3.3.3 性吸引是双方关系维系的主要力量 由于偶遇性性行为发展过程中,双方对性的“预期”都十分明确。偶遇性性行为强调的当事者之间的性吸引,是推动和维持双方关系主要的力量。所以当彼此对于性的态度或对性行为的感受出现不一致时,偶遇性性行为会随时地终结。很多时候,这种行为的中止是一点前兆都没有。前一分钟也许两个人还卿卿我我,后一分钟可能两个人就形同陌路,让很多人产生了恍若隔世的感伤。
可后来的发展竟然是急转直下,真是世事难料。过了一段时间,我给她发短信,她也不回,连发几次都是如此,有一天我就打电话过去了,没想到她竟然大发雷霆,问我到底想干吗,发那么多短信骚扰她,有完没完?我当时就好象懵了一样,怎么会变化如此之大呢?(个案8。具体情况:男,30岁出头,已婚,两地分居;对方情况:小学老师,40岁,已婚;接触途径:网络聊天)
4 初步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看得出来,偶遇性性行为就是在特定社会情境中,以人际互动为基础,基于激情或性的吸引而发生的短暂性接触行为。
首先,行动的情境性。虽然人类的性接触虽带有本能色彩,但偶遇性性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生物本能,而是当事者所处的情境使然。情境可以理解为能够引发偶遇性性行为的时空要素集合。情境是偶发性性行为的起点,但是在特定的情境中,当事者在偶发性性行为过程中会改变目标和计划,会在途中甚至之后舍去其中一些目标和计划,发现另一些目标和计划。这一点正如社会学家加芬克尔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临时性、权宜性的情境,行动并非按照事先规定的规则进行,而是当事者根据局部情况,根据场景条件,依赖自身永无止境的努力完成的。
其次,人际关系的互动性。作为一种产生于社会交往与人际互动过程中的行为,偶遇性性行为是个体人际互动行为与社会情境共同作用的人际互动结果。换句话说,在偶遇性性行为中,偶遇性性行为的发展方式和方向是有多种可能性的,人际互动的“效果”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偶遇性性行为的发生、发展和终结速度。此外,偶遇性性行为中对对方的期望、要求等都不是很高,导致了双方人际互动的表面性和欠深刻性。
第三,发展预期的不确定性。虽然不能盲目认为偶遇性性行为的当事者总有明确的情感关联,但也不能反过来认为,偶遇性性行为都是与情感无关的。在偶遇性性行为发展过程中,双方充满暧昧情趣的互动,常会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亲密感”的心理感觉。但是,由于当事者双方之间的关系缺乏承诺性和契约性,如果偶遇性性行为仅仅因性吸引而维系,将面临着随时关系终结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偶遇性性行为本身固有的情境性、互动性与不确定性使之相较于当事者价值观、需求和动机等个体性因素,对于了解偶遇性性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实践逻辑更具有索引性。换句话说,偶遇性性行为发展过程中遍布的情境性、互动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偶遇性性行为不仅仅是对主流社会“性爱合一”性意识形态的简单“背叛”,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当今社会高风险性质的有力“注解”。 因为,偶遇性性行为不同于一般的非婚多性伴行为。一般的非婚多性伴行为(无论是商业性性行为还是婚外偷情行为)多是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相对理性的情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相对而言,偶遇性性行为受情境、互动、激情和性吸引等等各种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更直接。尤其是在彼此不熟悉,甚至对彼此健康状况一无所知的情境下发生的偶遇性性行为,往往伴随着罹患艾滋病以及遭遇性虐待和性暴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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