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该如何正确认识同性爱群体
文章导读: |
我们曾深深感受到艾滋在我国同性爱人群流行趋势的严重性。当一些国家科学地对待同性爱人群,进而使艾滋在同性爱人群的蔓延速度显著下降的时候,我国医学界和有关部门却没有注意到同性爱人群中艾滋大流行的潜在危险性,这使我们的心情感到非常沉重。
同性爱人群在我们国家可以说是一个庞大的人群。由于社会文化环境对同性爱人群的不认同与歧视,大部分人把同性爱行为(指两个同性成人间私下自愿的、互有感情的行为)看作是病态的、不道德的,甚至当作“流氓”行为对待。这样的社会环境,让同性爱者谁也不敢面对社会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不宽容的社会环境,促使同性爱人群的交往如同“地下工作”一样处于隐蔽环境中,进而使得卫生部门对同性爱人群的卫生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我们在志愿工作中,了解到同性爱人群存在着艾滋大流行的巨大危险。因此,作好同性爱人群艾滋的防控工作,不仅只是关系到同性爱人群的事,它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大众的健康、生存和发展。做好同性爱人群的艾滋防控工作,也将对我国艾滋的防控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是属于中华民族的一个群体,我们盼望祖国日益强盛事作为强国立于世界之林。为了我们民族的发展,我们愿意作出我们的贡献。我们从自身的深刻体会中对有关同性爱人群艾滋的防控提出以下看法和建议。
卫生部门应科学地看待同性爱人群
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9世纪90年代初就已将同性爱从精神病学病种的范畴删除,不再将同性爱当作疾病看待。科学地认识和对待同性爱人群,已使发达国家的大量同性爱者能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艾滋检认和参与预防工作。而我们的卫生界科学水平还相当滞后,仍将同性爱看作是一种疾病。在我国同性爱人群存在艾滋大流行危险前景的时刻,宣传“同性爱=疾病”观点是非常不利于艾滋防控工作的。
对此建没各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心理/精神卫生医生和性病艾滋医生的培训,统一认识,用当代科学的观点认识和对待同性爱人群。时机成熟时卫生机构应给予同性爱一个正确的界定,不再将同性爱当作疾病或变态,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各卫生部门医生们对同性爱人群的认识,以免不科学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社会大众对同性爱人群的误解与歧视。这样的措施能够给同性爱人群提供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促使同性爱人群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部门作好艾滋防控工作。
媒体应对同性爱人群科学地认识与报道
媒体,尤其是卫生界的媒体,应在科学界的指导下正确地评价同性爱人群,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协助卫生界进一步消除社会大众对同性爱人群的误解与歧视。
当今的一些有关报道与介绍中,大多还是将同性爱人群看作是疾病和变态人群。例如某媒体曾报道过一对同性恋人因感情纠葛而进行报复的犯罪案件,在报道中将所有的原因归罪于性变态心理导致如此结果。在异性爱者中有多少因情而犯罪的现象?毁容案有之、杀人案有之。为什么不说成是因性变态所为?媒体的不科学报道,加深了社会大众的偏见与歧视。所以,我们希望媒体能够多讲科学以引导社会大众科学地认识同性爱人群。
同时我们还希望能够允许出版反映同性爱者自身真实生活的内容健康的出版物,从多方位多角度让社会大众真正了解到同性爱者是与他们同样生活在阳光下的健康人。
成立以同性爱人群中的有识之士与有关专家组成的社团
社会大众对同性爱的歧视态度,使得同性爱人群处于特殊的“地下”环境中。大众对同性爱人群认识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无法迅速消除人们的歧视与偏见,而同性爱人群艾滋流行趋势又如此严重的迫切之时,让同性爱人群中的有识之土协助卫生界作好同性爱人群的艾滋防控工作,是切实可行和必不可少的。加强专家与同性爱人群的交流,能够更好地促进专家深入了解同性爱人群,使专家和同性爱人群中的有识之士成为对同性爱人群进行艾滋防控工作的良好而通畅的桥梁。
司法界是否可建立有关同性爱人群相关的法律条文
由于我国没有与同性爱及同性性行为有关的法律条文,在同性爱人群中的敲诈、勒索、卖淫等不良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惩治。据我们的了解,经常有品德不端的同性爱者利用其他同性爱者害怕暴露身份的心理,对后者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也有些犯罪者是异性爱者。与此同时,大多数同性爱者的正常交往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有相当一部分同性爱者在同性爱交往场所,并没有伤及风化的行为,却受到有关部门不良人员的无理审查、罚款、拘投甚至是人身伤害及人格侮辱。依靠法律从外部给同性爱人群提供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非常必要。
在对同性爱人群的科研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同性爱人群对艾滋有关知识的答对率达90%。远远高于基层医生的相关知识水平,但同性爱人群对艾滋的知识水平与他们实际行为严重脱节。我们认为,是同性爱人群的正当行为得不到应有保护,正常行为在正常渠道无法得到需求时,才产生了这种消极的结果。因此,建立有关同性爱的相关法律条文,在减少或打击同性爱人群中不良现象的同时,给予同性爱人群正常的交往以保护,有利于更好的控制同性爱人群中不良现象的产生。设立同性爱人群艾滋防控工作专项基金。
设立此项资金可以加强对同性爱人群的健康干预与调查研究,从而更好地推动同性爱人群中的艾滋防控工作。在我们当中,已有许多有责任感和良知的朋友在不计任何报酬的前提下,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努力地协助有关部门、专家做有关同性爱人群艾滋防控工作。马来西亚的艾滋防控与宣传工作主要以同性爱志愿者为骨干开展的,由于他们认真而努力的态度和取得的良好成效,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与支持。而我们的此类工作中,许多是靠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开展的。我们知道国家还不富裕,还在建设与发展中。可建设与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同性爱者总数达4000多万,与男同性爱者有性关系的妇女有近2000万,当人民面对键康与生存的威胁时,怎能为一时之“节约”而忽视了关系到我们整个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工作?如果我们的主管部门能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待我国同性爱人群艾滋防控工作,没立专项基金,支持有关专家和同性爱人群中优秀的志愿者,他们会更有效地开展对同性爱人群艾滋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记得中学时读过的文化大师郭沫若先生的《科学的春天》一文,文中我们感受到郭沫若先生对十年动乱后科学技术发展的期待与希望。当面对艾滋在我国同性爱人群中大流行的危险前景时,当面对我国性科学、性文明滞后的现象时,作为同性爱者,我们真诚地期待着科学的春天的到来。《中国性科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