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步履维艰的一夫一妻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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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方面的斗争
男人开始夺取劳动生产权时,女人们为贪图安逸,而把自己发明创造的种植业、畜牧业和制陶业,拱手相送,并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的严重性。只是在婚姻由“从妇居”改变为“从夫居”之时,她们才感到了男人夺权的真正威胁。所以,有人认为,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是从改变婚姻形态开始的。于是,在婚姻领域也就遇到了女人特别激烈的反抗。在“从妇居”向“从夫居”的转变过程中,便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婚姻形态。
1 无家庭个体婚
男女婚姻,在“从妇居”到“从夫居”的转变过程中,男子不愿再去女家,女子也不愿去男家。谁也不愿意在对方居住,又不可能没有婚姻,于是,作为一种临时的妥协办法,无家庭个体婚便应运而生了。
无家庭个体婚的特点是,一个氏族集团的成年成员,与另~个不同姓氏族集团的异性成年成员之间存在两性关系。其维系手段,则是礼品交换。交换礼品之后,在性交活动中就有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但不组织家庭,男子对妻子所生子女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子女仍然归母方氏族。
对于孩子,男人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这和对偶婚时是一样的。男不去女家,女也不去男家,性交地点就只能放在野外,也就只能是野合。这一点又有些像女娲始制嫁娶时的族外群婚,只是性交对象比较固定了。无家庭个体婚,除性交地点由“从妇居”改变为野合之外,都还是对偶婚的内容。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不能满足正在全面夺权的男子汉们的需求,因而注定是短命的。
2 不落夫家
不落夫家,是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时期产生的另一种婚姻形态。它比无家庭个体婚向前进了一大步。不落夫家,是由于女子不习惯也不愿意“从夫居”造成的。不落夫家,是指已婚女子,不愿意居住在夫家,婚后即返回娘家长住,短则一二年,长则七八年以上。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时,才至夫家小住。
在新娘住娘家期间,新娘和新郎仍然可以自由地进行社会活动包括婚外性交活动。不落夫家,实质上是女人对于父系氏族社会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竭力反对。待到女方怀孕即将生育之时,女人才到夫家长住,去过比较稳定的一夫一妻的家庭生活。
这,已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了。结婚时,女子嫁到男家,事实上是女子对于一夫一妻制的承认。婚后长住娘家,有一段时间的性交活动自由。但是,一般说,这段时间并不长。因为住娘家时,新娘的婚外性交活动是自由的,所以,比较容易怀孕。怀孕后即将生育之时,则到夫家长住下去。所以女子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间,过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生活。当然,女子在夫家长住时期,婚外性交也是常有的,而且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3 抢婚
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发展,新的社会制度总是会冲破旧传统的束缚而发展起来。一夫一妻制也是冲破对偶婚制而发展起来的。
在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女人已经习惯了“从妇居”的对偶婚生活。父系氏族社会确立的初期,男子汉们要求女子到男家“从夫居”,过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生活。这样,女人就失去了她们在婚姻中的优越地位,她们不习惯,并且在性活动中还要受到丈夫的限制。所以,女人就极力反对“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制。因而引发了男子汉们的抢婚。
抢婚,亦称抢劫婚、掠夺婚,是男子以抢劫掠夺的方式,取来女子做妻妾的婚姻形式。抢劫婚,是父系氏族社会初期广泛应用的一种婚姻形式。抢劫婚,虽然方式“野蛮”,但它是取女子来实行一夫一妻制,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所以,是婚姻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进步。抢劫婚,在古籍中记载为“寇婚”、“匪婚”、“婚媾”等。(《周易·屯卦》)中记载:“屯如,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一群骑着马的人,打转又回旋。他们不是抢劫财物的强盗,而是来求婚配的。描写了一个抢婚的场面。把抢婚者瞻前顾后,待时而动,伺机进取的形象,描写得很生动。(《说文解字》)中说:“娶,取妇也”。
取,即有强力抢夺之意。又说:“婚,礼娶妇以昏时,故日婚。”为什么取妇以昏时?有记载说婚礼属于阴礼故也。其实是,因为昏时,男子汉外出劳动未归,家仅妇孺,女人则忙于做饭,正是不备之时,容易得手。并且抢到女子就跑,待到女家来追时,天已经黑了,追起来很不方便。(《周易·睽卦》)中说:“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抢婚时,为什么“往遇雨,则吉”?因为遇雨,能使抢婚者的足迹消失,女方的人无从追赶,能够避免双方的械斗。另外,还有不少记载,如(《周易·贲卦》)中说:“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等。说明了抢婚的普遍性。现实意义上的婚姻,正从此时开始有。
三代时期的抢婚,是父系氏族社会初期抢婚习俗的继续。
此后,在婚姻中一直保留了“抢劫”的形式。(《北史·室书传》)中说:“俗,婚嫁之法,二家相许,竞辄盗妇将去,然后送牛马为聘,更将妇归家,待有孕,乃相许随还舍”。这是一种复合型婚俗,“盗妇将去”,肯定抢婚;“待有孕,乃相许随还舍”,则属于不落夫家;“二家相许”、“送牛马为聘”,则是聘娶婚了。既然已经“二家相许”,为什么还要“盗”?好像不抢不足以显示男子汉的英雄气概。明清笑话中有一则说,男女定婚之后,女家富而男家贫了,女家有意悔婚,男家遂请来几个男子去抢亲。因为在昏时抢,误背小姨以出。女家人追出来喊道:“抢错了”!小姨在背上说:“不错,快跑”(《明清笑话四种》)。可见抢婚的习俗源远流长。
孔颖达在(《礼记·昏义·疏》)中说:“娶妇之礼以昏为期,固名焉”。又说:“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所以婚姻二字,本写作昏因。这种婚姻,不止有夫妻交合,而且组织家庭,生儿育女,并且有了家庭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