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同性恋歧视中的文化影响
文章导读: |
占人口3~4%的同性恋在我国也至少在3600万以上。如何让这些同性恋者自由幸福地生活,跟异性恋一样享受爱情,享尽天伦之乐,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性学界应该关注和研究的话题。本文仅对同性恋歧视中的文化根源予以初步分析,并提出科学评价同性恋行为的意见。
一、同性恋的客观存在和社会文化的歧视
同性恋在哺乳动物特别是最近似于人类的灵长类中是一种相当流行的现象,如成熟的公猴在某一段时期中所表现出的兴趣,几乎完全倾向于同性,一直到性发育成熟后,这一阶段才告终止。Zuckermon曾仔细研究狒狒和黑猩猩的同性恋行为,有时雌猴的这种行为更甚于雄猴,甚至于与异性恋无显著性差异。自古以来,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各地区都曾经存在着同性恋的流行。4000年的文明史,从未间断对同性恋的记载。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及不同国家中,对同性恋者不论有多么严厉的法律,都未能根绝它的存在。
我国对同性恋的记载也是不少的。古代把男子同性恋称为“男风”、“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东周列国时期的所谓“娈童”“男宠”和明清时代的“象姑”“男妓” 等,都是指的同性恋。西汉皇帝刘懿就是大家熟悉的同性恋者。
近代人们对同性恋的研究发现同性恋是人类群体中的客观存在,既非病态,也非“退化”,而是必然,金西(Kinscy)的报告认为男同性恋占10%,女同性恋占4%。Klob Brodl报道女同性恋可高达28%。据美国的有关资料认为:同性恋可能占10%左右,单一的异性恋占35%,其余55%的人多数是异性恋,兼而有同性恋。之所以在单一性别的特殊群体中,同性恋(机遇性)比例增高就是这个原因。美国旧金山居民中同性恋者高达30%。有关调查认为,我国同性恋至少在3600万以上。
对同性恋的社会压迫和文化歧视的历史可追溯到13世纪末期。汤姆斯·阿奎奈在其《神学大全》中称同性恋行为是一种“违法自然恶习”,并把这种行为与同类相食的兽性食土等陋习相提并论,此后在西方同性恋再未能受到平等的待遇;到东罗马帝国时期,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丑不可耐的恶淫,届时的图蒂尼(Justini—an)皇帝宣布一切同性恋关系为非法,应受最严厉的处罚;过去的西欧各国一直认为同性恋是一种道德堕落与违法的性变态行为。1973年前,医学界也一直把同 性恋作为一种精神病列入美国精神病学会的正式疾病类目中。美国不少州政府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对同性恋还制定有刑事处分的条例。我国在辛亥革命后,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取缔了“象姑院”,而且对鸡奸行为给予刑罚。直至今年以前,一直把同性恋视为病态,划归精神病学的范畴。
在中古世纪以至中古以前,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一种亵渎神明的深重的罪孽,付之一炬,活活烧死,不足以蔽其辜。从中古到十九世纪,它始终是一个被认为是堕人恶道的劣根性表现;到十九世纪后期与第二十世纪初期渐渐有人把它看成是疯癫,或至少是一种退化的表示。
二、同性恋者的苦恼和文化根源
国内许毅等对60例同性恋者进行MMPI测定,发现我国男同性恋者抑郁、癔病、病态人格、男女性化、妄想、精神衰弱和社会内向等7个临床量表得分显著高于中国常模,表明他们的精神活动特点具有:抑郁、焦虑、紧张、提心吊胆等倾向,对无论来自外界的还是想象的威胁都很敏感,稍有一点压力就作出过分反应,对自己的世界观和应该去克服的问题通常是极悲观的,长时间陷入苦思,有很强的被外界承认的欲望,有不安定、劣等的感情,具有自罚性心理特点;对生活中所发生的所有问题都责怪自己,对自己的道德水准具有明显的批判性,在人际交往中可以说是顺从的,被动依赖的,常常连正当的要求都难以提出。
我国的其它研究也发现,同性恋中普遍存在着抑郁、焦虑、孤独,甚至自杀企图等负性情绪问题,与国外的有关研究,如Pakcsch.G等的调查结果相似,男性同性恋有明显的精神心理失衡,其中抑郁是精神病理的主要特点。
同性恋者的压抑和苦恼有着很深的社会文化根源。众所周知,人类文化不管是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都把性行为(包括非性器官交媾的一切两性行为)视为丑陋。因为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把性骚扰、强奸以及其它性犯罪行为定为罪错行为,是不道德的,侵犯女性自由的行为。甚至包括夫妻间性行为在内都成了不光彩、不文明的丑陋行为。尤其在我国有性禁锢的漫长岁月,使与性相关的一切,包括性的行为,性的器官,甚至性的文字或图象、符号,都带有着浓厚的不光彩不文明的色彩。倘若说人们尚能容许带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使命的婚内性关系存在的话,人们实难容忍与生育无关的许多性关系,尤其是对同性的包括最让人感到肮脏的肛交行为在内的一切同性恋性行为,即是说在文化对性的全面负性评介的情况下,形成了对同性恋更歧视的文化状态。
异性恋的主流文化即多数人的文化不仅对异性间的性活动有歧视,对同性恋行为更歧视是理所当然的,同性恋者是少数人,同性恋文化只是少数人的文化,在异性恋的汪洋大海中,漂泊游弋,随时都会颠覆淹没。同性恋者与大多数人的性取向相反,所以就自身的心理适应就需要一个过程。ICD一10DSM一11I和DSM一Ⅲ一R都曾有过“自我不和谐性”同性恋的诊断。美国入认为,几乎所有的同性恋在早期都要经历过“自我不和谐性”这一阶段。自我不和谐性同性恋对自己的同性行为经常表现出痛苦、焦虑、内疚和困惑。“自我不和谐”的实质是受文化的影响,站在多数人的异性恋主流文化立场上,就象同性恋受到宗教、社会道义、文化传统的谴责一样,即使是在比较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同性恋或同性性行为也是受到歧视和非议的。我国的文化更视同性恋为“心理变态”,是不可容忍的行为。同性恋感受到的文化、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自然更大。国内大学生心理状况调查,171 1例分析结果表面有同性恋倾向的男生有1.06%,女生有0.81%,有双性恋倾向的男生为10%,女生为13.96%。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均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结果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有半数大学生认为同性恋是违反道德规范的。大学生应是现代文化的代表人群,他们对同性恋如此持歧视态度,说明社会文化对同性恋歧视程度之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