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性恋现象的心理角度思考
文章导读: |
在心理咨询中为同性恋提供服务要注意的问题
刘华清等人的研究显示,“自我不和谐同性恋:对待自己性倾向的认识与认同是一个过程,他们在青春期因为和常人不同而自卑,认为自己不同寻常、有缺陷,感到十分痛苦。在我们研究中发现即由自我不和谐同性恋到自我和谐同性恋是一个过程,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在51人的研究样本中有50人(98%)在自我不和谐同性恋阶段寻求或准备寻求求治或咨询帮助。在我从事心理咨询的医院的心理门诊,同性恋和相关问题的咨客占门诊量的5.9%,而在我的咨客中该比例为7%。以上显示,在同性恋者和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中,希望能够通过心理咨询获得帮助的不是少数。可是,由于一些心理科的医生接受了同性恋是一种正常性行为的观点,简单地拒绝了对他们的帮助,增加了他们的痛苦。为了能够为他们提供需要的帮助,就必须确定帮助的基点和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
1 同性恋是一种性偏离行为
一些学者认为同性恋就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性行为。果真按照这样的观点,社会按正常人接纳他们,就会使得人们误认为这是一种健康、好的倾向和行为。同性恋与异性恋本来就不同,试图通过语言的表述抹煞这种不同是不可能的。对于同性恋,埃利斯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性偏离(sexual deviation)概念与道德方面的褒贬价值观全无关联,因而比性倒错、性变态更为科学。这个词汇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性学、精神病学及心理学家接受、认可、推荐和采用。它更合理地概括了与传统认识中的常规性心理、性行为所不同的各种性心理、性行为。雷纳(1985)指出,“性偏离不过是在统计学上和文化意义上的性活动非标准化,或说是只占少数和不符合一般的情况。”笔者接受同性恋属于性偏离的观点。
2 区分素质性同性恋与非素质性同性恋,尊重本人的选择
我认为,在社会统计上有些数据有夸大同性恋数据的倾向。在有同性恋行为的人中可以分为素质性同性恋(从根本上排斥异性恋)、双性恋者(心理两性人)、特定环境下短期同性性行为者(如囚犯、海员、民工等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中)和偶尔为之的同性性游戏行为者。若把这几类人都统计为同性恋者,显然是不科学的,数字必然扩大(但有些心理科医生却不加区分地把后几种情况简单地判断为同性恋,并告之“治不好”,而且此种情况不是个别)。尤其后两类人的存在,表明人类在缓解性焦虑方面拥有多方面的能力,但绝不证明他们就是同性恋者,以及同性恋行为的存在就是正确的。
对于处于自我不和谐状态的素质性同性恋,虽然不具备矫正性取向的可能性,但心理咨询工作应该帮助他们面对自己的性取向,主动适应社会环境。对于其他情况,心理咨询工作应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性取向变化的可能因素,客观地指出心理调节调整性取向的痛苦和困难程度,尊重他们的选择,并帮助他们自我适应和适应环境。但是这种帮助与矫正都必须建立在咨客自我选择的基础之上。
3 指出他们同性恋倾向的边缘状态和可能因素
一位高中二年级的男生,因为渴望与本校的“校花”“谈恋爱”受到了挫折,迅速出现了排斥异性的倾向,并出现了同性恋性行为。在最初的咨询中,他坚持自己是同性恋而且表示同性恋取向很好。
一位30多岁的男青年,自幼丧父,从小就渴望中老年男士的关爱。成年后非常欣赏有文化、有教养的中老年男士,出现了“老年同性恋”的倾向,迟迟不肯组成家庭。
一位13岁的中学生随父母来到大城市,一时没有融入同学之中,看到别人都有好朋友,自己感到孤单。于是想通过网络寻找朋友,结果与一同性恋者相识。在对方的诱惑下很快出现了同性恋性行为,并持续到16岁,出现了严重的自我不和谐状态。
以上几例,都曾先后遭到多家心理治疗机构的拒绝,或者只是接受简单的药物治疗,增加了当事者的痛苦。我认为以上几例都不是素质性同性恋,有的根本就算不上是同性恋,可是他们都紧张焦虑地认为自己是同性恋。
面对这样的咨客,我认为首先应该向他们介绍什么是同性恋和同性恋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边缘处境,其次帮助他们寻找导致他们同性恋取向的可能因素,最后根据他们的选择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的问题。
问题出现的顺序虽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因果关系,但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就有助于他们自己矫正已经出现的性取向问题,选择主流文化,却是可以肯定的。有些人会提出上述情况并非素质性同性恋,或者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因此,不足以说明心理咨询干预同性恋问题的必要性。但是,必须看到,他们已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了,在一些学者的调查统计中类似的一些情况已经被统计在同性恋的群体中,也被一些心理门诊确定为同性恋了,而且,其中的~些人继续发展下去,他们的同性恋倾向会进一步强化和固定下来。在这一点上尤其表现出心理咨询工作介入同性恋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4 对同性恋的理解和包容不等于支持和正常
从发生学角度,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认识,但目前更多的只是假说。而且,客观上同性恋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群体,绝对数字亦不可低估。不可否认,有些同性恋者除了性取向不同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心理和行为问题,一些人甚至非常出众。他们的公民权和平等权利不容忽视,这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综合生活质量的提高。我认为在咨询环境中不应该鼓励、支持存在性取向变化的非素质性同性恋者进一步向性偏离方向发展,但必须尊重他们的选择。来源:《中国性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