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性科学
文章导读: |
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性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不仅是人类的性生理和性疾患,还包括了人类的性心理、性观念、性行为、性关系等各个方面,因此需要与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还、美学、人类学、历史学、伦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相互配合、渗透,才能更好地促进作为综合学科的性科学的建设与发展。
性科学与生物学
生物学的基本理论框架是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它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理解生命形式的出现,还在于理解其行为模式的出现和进化。虽然生物学家主要关心动物、植物的研究,而不是人的研究。但是,研究动物对于我们理解人类的蛀功能和性行为却有很大意义。因为不但对动物的研究所发展的研究方法,稍加改进就可以运用于对人的研究;而且,由于伦理上的原因,有些实验只能在动物身上做,动物行为研究所发现的规律可以用来对人类进行检验,但对此应十分谨慎。如果将人与动物的性行为做肤浅的对比,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性科学与医学
在性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性科学与医学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为重要。从解剖学角度来看,性是人类身体中的一个系统,就像其他生理系统一样。从生理学角度来看,性生理活动是人类的重要功能,它的正常发挥不但是生育的必要条件,也是健康的要素。从病理学角度看,如果不研究性,许多疾病的发病机制到此就会中断,无法得到的合理的解释,更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随着18~19世纪医学各专业的兴起,一些领域对性功能投以更大的兴趣。直到现在,性仍然为临床医学所关注,而且有些专业与性的联系更加直接。
性科学与心理学
性科学与心理学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性是经常影响人的心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性行为包括社会性行为和个体性行为两种,前者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后者指自我手淫和性幻想及性梦。性心理以及性对人的其他心理活动的影响是研究中不能忽视的内容。在性科学所有的领域中,心理学所占的比重和所起的作用是很突出的。
性科学与社会学
性问题很多都是社会问题,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比如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人类性观念的变化无一不是社会进化的结果。从家庭的产生来看,性是男女之间结成婚姻、组成家庭的原始动力;从家庭的稳定来看,性虽然不是唯一的,但却是重要的并且长期起作用的因素。在我们的社会里,婚姻和家庭是实现性的相互作用和控制性的相互作用的主要场所。性科学与社会学的结合不但意味着性科学在研究方法方面的重大突破,而且也为性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而性科学研究也促进了社会学的发展。
性科学与人类学
文化在塑造人类的性行为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所以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做性的比较研究是很必要的。文化人类学的传统使命是研究不同形态的社会生活。人具有生物和社会双重属性,人类的性行为只有通过社会化才能获得它的形式和意义。在所有的社会科学中,人类学表现出对人类的性的最大的兴趣。出于道德和实际的考虑,性科学研究的社会实验是无法进行的。但人类学研究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欠,多样化的文化现状为我们提供机会,使我们可以去理解和研究多样化性行为的文化内涵。
性科学与伦理学
当人脱离动物界之后,依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呢?初民社会根本还没有法律,武力可以在短期内发挥作用,但不可能长治久安。此时,一个强大的力量开始登上了人类的历史舞台,那就是道德的力量。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性学与伦理学也是关系很密切的。进行性教育不但要讲知识,也需要讲道德,两者不可偏废。
性科学与文学艺术
性与文学艺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性是人的本能和人类社会的一项基本需求,性活动是自然界中最基本的创造力,所以性必然受到文学艺术的关注。无论是人类早期文学还是现代文学,无论是西方文学还是东方文学,也无论是诗歌、散文、小说还是其他文学作品,性和与性有关的爱情经常是表现的主题。从绘画、雕塑、歌舞到电影等各种艺术形式来看,同样如此。从原始壁画和雕塑中的裸体人物所透露出来的古代性崇拜信息、古希腊的瓶画、中世纪欧洲的宫庭画、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中国明清时代的春宫画、El本的浮世绘、印度神庙中的色情雕刻、阿拉伯的色情壁画,一直到现代歌舞、电影中出现的离经叛道的性表演,可以说人类运用艺术形式对性的表现和探索从来也没有停止过。艺术对性的表现是人类认识世界包括认识人自己本身的一种需要和手段。
性科学与美学
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意识的学科。美存在于自然界、社会生活和艺术创造之中。性是一种自然形态,又具有社会属性,有丰富的审美内涵,是美学研究的不可或缺的领域。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广泛影响的文学艺术,包括小说、诗歌、绘画、雕塑、摄影、舞蹈、戏剧、电影等都离不开性审美。而人的性爱和审美经常分不开。人的美好的、历久不衰的性爱生活除了需要科学理性和两情和谐外,还需要审美追求。这是性科学需要美学和借重美学的原因。而美学则将性科学更拉近真实的人,并使性科学干预社会生活的能力得以加强。
性科学与法学
性科学与法学有着重要联系。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婚姻法,其内容可能不尽相同,但它们均是一定的国家、一定的民族,或在一定时期内人的性行为规范的条文。同样在古今中外的法律中涉及与性有关的条文也非常多,如强奸罪,重婚罪,强迫妇女卖淫罪,拐卖妇女罪、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猥亵罪等。这实际上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集团对非正常的、非道德的性行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