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纯洁和“安全性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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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参与
“安全性行为”和禁欲这两种性教育方式都主张父母在对子女的性教育中起重要作用。“安全性行为”和禁欲这两种方式均强调父母在更广泛的基础上给予支持(帮助作出决定,保证孩子们安全,为他们提供/弄清某些知识等等)然而,细心的审视仍会发现这两种方式有着明显不同。
“安全性行为”方式:根据SIECUS,“父母应该是子女最早和最重要的性教育者”,而且“当子女和父母及其他可受信任的成人讨论性行为时,应该受到鼓励。”
SIECUS相信父母应该传授给学生的其他信息包括:
当孩子逐渐长大时,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经常会发生变化。
通常由父母决定孩子到多大年龄时能够开始约会。
父母以自身为榜样向子女传授价值观。
青年人在考虑发生性交时应和父母之一或某个成人讨论关于他们准备性交的决定和避孕方法。
少女意外怀孕时,应和父母、神职人员、提供保健的医生或其他可信任的人交谈。
SIECUS认为有关父母的信息还有以下几点:
父母要子女具有与他们自己相似的价值观。
大多数成人相信青少年不应该有性交。
然而,“安全性行为”的支持者一般不认为性教育者的作用在于促进父母所具有的价值观。根据SIECUS的观点,综合性教育的主要目的包括:
向青年人提供发问的机会,以探索和确定他们自己对性的态度。
帮助年轻人发展他们自己的价值观。
当父母的希望与子女的提问、探索、确定和形成他们自己的性态度和价值观的愿望发生冲突时,这一有争议的焦点就会产生问题。当父母的观点与孩子们不同时,“安全性行为”的支持者把学生和父母原本一致的利益对立起来,一般支持学生的利益,而不支持父母。从下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SIECUS的态度。
少年有时更需要和其他成人而不是和他们的父母谈话。
某些机构为少年提供服务并不需要得到父母准许,服务是保密的,收费很少或不收费。
少年没有父母的同意就能得到秘密的测试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治疗性病。
除了犹他州以外,所有其他的州都允许未成年人不经父母同意就可以避孕。
父母普遍都希望能参与孩子做出避孕的决定,可是最主要的是每个人在接受避孕知识、咨询和得到服务方面都有保密权和隐私权。支持青少年获得价格低廉的药品和非药品的避孕方法的措施应该大力提倡。
还有,从一些SIECUS出版物来看,情况很清楚,除了其他的社区医疗服务外,只要有可能,避孕和性病治疗服务都应该通过校医室来获得。
从“安全性行为”方式总是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父母只能起第二位作用——在关于性和进行秘密的避孕、咨询和其他服务时,孩子们发展他们自己的态度和价值观则被视为是至关重要的。
禁欲方式:MISH强调父母所起的重要作用。“很清楚,教育者应该把他们自己看作是孩子们在人格发展和教育中(包括性教育)的‘支持者’,而父母则是领导者。”
当作决定或选择时,父母通常是良好的指导者和建议者。
当青少年面对难以作出决定的问题时,父母或其他受尊敬的成年人是好参谋。
在童年时期,一个人应该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的限制和指导之下作出决定。
父母能帮助确定健康的约会准则。
父母和他们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能一起确定约会的准则。
父母在子女的性观念中起着重要作用。
父母作为引导者和保护人,对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承担全部责任,一直到子女长大成人。
孩子们即使逐渐长大,也必须保持与他们父母公开交流的渠道。特别是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如未婚妊娠和少年得了性病),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相互交流便显得格外重要。
法律规定,父母保护儿童免遭伤害。
子女可以从父母一生负责任的关系中学到很有意义的教训。
子女是以他们的父母为榜样学习怎样待人接物的。
正如法律所允许的,父母应该被告知有关他们孩子的任何病情,其中也包括性病。
MISH要特殊考虑的
是年幼儿童需要的各种信息、讨论和教材内容。特别要关心的是父母尽可能地介入他们的活动,以了解情况。根据MISH的观点,对于“清晰可见的和有争议”的性问题的讨论,可能会逐渐破坏儿童的质朴美德,同样也伤害了很多父母的愿望。
(安全套一定安全吗?)
因此每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可以单独回答他们,也可以找咨询者,而且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可能便可以由老师或咨询者和孩子的父母进行沟通。通常这些问题在家里能处理得最好。
简而言之,父母对他们的孩子负有完全的责任,因此有着根本的权利和责任参与子女的教育。特别是对那些成人缺少一致观点,而又充满价值观的问题(如性行为,手淫,同性恋)。
另一个问题:
有关校医室提供秘密生育和/或避孕服务是否合适。SIECUS支持这样的校医室,而MISH则不支持。在社会上有很多地方,性活跃的青少年能得到避孕套(和其他有关的服务),学校不应成为其中之一。学校是教育机构,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学生重要的真理和帮助他们使正确价值观成为个人人格的一部分(理解,接受并实施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是他们的最大利益,也是社会的最大利益。此外,多项研究清楚地表明象这样的校医室,几乎不能降低学生怀孕和性病的发生率。
学校不得出现允许、鼓励或使不健康的学生行为成为可能(如:婚前性行为......)的现象,确定无疑的是学校不得向学生提供工具去参与使他们处于险境的行为。
根据MISH禁欲的主张,校医室也不应该提供这种服务,因为这种做法通常会引起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流的进一步破裂。进一步说,这样做还会排斥父母参与为孩子做出重大的医疗决定。
总结
这一比较是由性健康医学研究所(MISH)的工作人员安排的。性健康医学研究所作为医疗/教育机构,虑及性病的持续流行和未婚妊娠的居高不下,特别是发生在青少年中的这种情况更加令我们关注。我们相信已经到了该用新的性教育方式的时候了,曾经占支配地位的“安全性行为”课程试图有意义地降低性传染病、未婚妊娠和青少年性活动发生率的实践已告失败。是应该改变现状的时候了,为了年轻人眼前的和长远的健康,我们应该提倡以人格为基础,采取以禁欲方式进行的性教育。
《中国性科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