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儿发生相关因素及分娩方式选择探讨
文章导读:选取我院自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收治的120例巨大儿作为观察组,另选择同期收治的正常体重新生儿120例作为对照组,对比两组孕产妇合并症、分娩方式、分娩期并发症。结果: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头盆不称、妊高征、羊水较少、胎位异常及糖尿病发生率均明显偏高(P<0.05)。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产后出血、软产道裂伤、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及肩难产发生率均明显偏高(P<0.05)。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自然分娩率较低,产钳助产率及剖宫产率较高(P<0.05)。 |
巨大儿(fetal macrosomia)是指新生儿出生后1h内体重等于或大于4000g者,其发生发展原因与生活水平提高、产妇孕期营养过剩相关,对母婴健康造成了诸多威胁,易导致阴道分娩困难,产后出血、DIC、膀胱功能障碍、子宫脱垂、新生儿窒息等并发症。因此,对于巨大儿发生相关因素进行分析,选择适当的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至关重要。现我院就收治的120例巨大儿作为观察组,将其与正常体重新生儿进行对比。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自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收治的120例巨大儿作为观察组,纳入标准:全部产妇在孕前及孕期未患有重要的脏器疾病;新生儿无出生缺陷;签署了关于本次试验的知情权同意书,产妇年龄在23~30岁,平均年龄为(26.5±1.1)岁,孕周在37~42周,平均孕周为(39.5±1.6)周,新生儿体重在4000~4500g,平均新生儿体重为(4250.2±50.6)g,新生儿性别男67例,女53例。另选择同期收治的正常体重新生儿120例作为对照组,产妇年龄在25~32岁,平均年龄为(27.7±1.2)岁,孕周在38~41周,平均孕周为(40.2±1.5)周,新生儿体重在3000~3900g,平均新生儿体重为(3290.5±60.9)g,新生儿性别男69例,女51例。
1.2 方法
观察与对比两组孕产妇合并症(头盆不称、妊高征、羊水较少、胎位异常及糖尿病)、分娩期并发症(产后出血、软产道裂伤、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肩难产)、分娩方式(自然分娩、产钳助产、剖宫产)。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本次研究所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 P<0.05作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产妇合并症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头盆不称、妊高征、羊水较少、胎位异常及糖尿病发生率均明显偏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孕产妇分娩期并发症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产后出血、软产道裂伤、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及肩难产发生率均明显偏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孕产妇分娩方式对比
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自然分娩率较低,产钳助产率及剖宫产率较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巨大儿主要是指新生儿体重在4000g以上的情况,其发生、发展与多种因素相关,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增加了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巨大儿成年后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情况,对母婴健康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对巨大儿发生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至关重要,以此提高生产的安全性。本次研究中,将巨大儿产妇作为观察组,与同时期收治的正常体重新生儿的产妇对照组进行对比,结果显示,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头盆不称、妊高征、羊水较少、胎位异常及糖尿病发生率均明显较高,同时产后出血、软产道裂伤、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及肩难产发生率均明显较高,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巨大儿相比于正常体重新生儿可能对母体及自身造成诸多影响,同时可见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自然分娩率较低,产钳助产率及剖宫产率较高,原因是巨大儿相比于正常体重新生儿的可塑性较差,可通过依靠其他分娩方式,以降低其带来的危害。
为此,针对上述结果,我院制定的以下几点预防对策:(1)有效降低巨大儿发生率。在产前检查中可指导产妇注意合理饮食,避免出现营养过剩的情况,妊娠期间增加适当的活动及体能锻炼,进一步控制孕期体重增长。对于有巨大儿家族史的产妇,建议其定期来院检查,以此降低糖尿病等并发症发生率。(2)促进提高巨大儿的产前诊断率。有研究报道指出,目前对于巨大儿的诊断标准多为:宫高与腹围之和在140cm以上或行B超检查可见胎儿双顶径与股骨长度之和在17cm以上。但此种诊断方法下仍伴随着较高的漏诊率,因此,临床工作者还需通过B超对胎儿的胸腹径及双肩径进行测量,同时还需结合胎儿下降程度与孕妇腹壁脂肪厚度等其他因素对是否可能产生巨大儿给予尽早的判断。(3)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本次研究中,巨大儿组自然分娩率为28.33%,产钳助产率及剖宫产率分别为11.67%、60.00%,说明巨大儿并非均需要剖宫产才可完成生产过程,临床医师需结合胎儿及母体的具体情况,包括胎儿大小、头盆关系、分娩史、是否患有合并症进行判断。制定选择合理生产方式的原则为:(1)对未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其胎儿体重在4500g以上或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其胎儿体重在4000g以上的则需给予剖宫产;(2)自然分娩时可见其第一产程及第二产程明显延长,预测胎儿体重可在4000g以上的也应给予剖宫产;(3)对于生产过程中,胎儿双顶径已达到坐骨棘下3cm,宫口全开的产妇,可给予较大切口的会阴切开,并给予产钳助产,以达到帮助生产的目的。另外,在产妇分娩后,临床医师需对其软产道给予仔细检查,必要时可给予注射欣母沛,以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率。综上所述,对于巨大儿的发生需做好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明确产前诊断,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提高存活质量,以减少母儿并发症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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