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的使用对性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文章导读:采用分层-整体-随机的方法,于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在乌鲁木齐市六区一县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社区,对18~50岁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性生活情况与避孕措施使用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在105422名对象中,对性生活“满意”的占50.43%、“偶尔满意”的占48.53%、“不满意”的占1.04%。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未避孕的对象相比,使用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和药物避孕的对象,其“偶尔满意”的可能性较高,OR值分别为1.96(95%CI:1.86-2.07)、1.88(95%CI:1.69-2.08)、2.08(95%CI:1.97-2.20);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对象性生活“满意”的可能性也较高(OR=1.44,95%CI:1.16-1.79)。 |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迁移和流动性越来越大,2010年的六普资料显示,全国跨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有2.6亿(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为常住人口标准)。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首府,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使得乌鲁木齐市的流动人口迅速增长。
2010年,乌鲁木齐市登记的暂住人口为3829226人,比1995年增长了20倍,其中务工、务农、经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流动人口为20万左右,很多就业稳定和收入较高的流动人口希望融入当地城市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较轻,特别是女性流动人口,处于生育年龄段的比例较高,由于其文化程度、收入和生活水平等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她们面临着避孕失败、人工流产、生殖道感染、性生活质量低下等一系列的生殖健康问题。为了解乌鲁木齐市流动育龄妇女的避孕措施使用情况、性生活质量等状况,更好地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我们开展了本次研究。本文就避孕方法使用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性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调查对象为非乌鲁木齐市户籍,在乌鲁木齐六区一县,按照街道分层,随机抽取一部分社区,将所抽取社区中的所有登记过的、居住≥3个月的18~50岁流动育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调查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本次共调查流动育龄妇女106568人,其中已婚的对象有105422人。本文对已婚育龄流动妇女的性生活满意度进行了分析。
1.2 研究内容
由经过培训的各个社区计生专干对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问卷为课题组编写,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一般情况、婚姻和生育情况、避孕方式、性生活情况及满意度等。将性生活满意度分为“满意”、“偶尔满意”和“不满意”3种情况进行填写。
1.3 质量控制
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在资料录入阶段利用EpiData3.1进行双录双校。
1.4 统计分析
问卷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审核,采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双人双编录入,并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核查。采用SAS的JMP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包括一般情况描述、χ2检验及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人口学特征
本次共调查流动育龄妇女106568人,其中已婚的对象有105422人。在105422人中,汉族80812人(76.66%),维吾尔族18063人(17.13%),回族4879人(4.63%),哈族876人(8.31%),蒙族和其他民族792人(0.75%)。年龄在20岁以下421人(0.40%),21~30岁33261人(31.55%),31-40岁45827人(43.47%),41岁以上25913人(24.58%)。文化程度的分布为:文盲1096人(1.04%),小学11860人(11.25%),初中43803人(41.55%),高中或中专33356人(31.64%),大专11417人(10.83%), 本科以上3890人(3.69%)。职业分布为:医务人员517人(0.49%),驾驶员739人(0.70%),公司职员11007人(10.44%),工人14686人(13.93%),商业服务员14887人(14.12%),农民7317人(6.94%),个体户25355人(24.05%),其他职业(保洁员、家政服务、月嫂、家属及无业者等)30914人(29.32%)。
2.2 研究对象的性生活满意度
在105422人中,对性生活“满意”的有53166人,占50.43%;“不满意”的有1094人,占1.04%;有48.53%的对象为“偶尔满意”。不同民族流动育龄妇女的性生活满意度有统计学差异(P<0.0001),哈族“满意”的比例最高,“其他民族”最低(44.82%);回族“不满意”的比例最高(1.48%),哈族最低(0.23%);各民族研究对象性生活“偶尔满意”的比例在29%~54%之间。
2.3 研究对象的避孕措施使用情况
在105422人中,使用避孕措施的96589人,避孕措施使用率为91.62%。在避孕的对象中,使用宫内节育器的64326人,占66.60%;使用药物(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等含药避孕方法)的22669人,占23.47%;使用避孕套的7606人,占7.87%;使用绝育术避孕的1988人,占2.06%。
2.4 避孕方法使用对性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使用不同避孕方法的对象,其对性生活的满意度也有所不同。未避孕的对象“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均略高于使用避孕方法的对象,“偶尔满意”的比例(31.03%)低于使用避孕方法的对象。
以性生活满意度为因变量(多分类变量),以“不满意”为参照组,调整研究对象的民族、年龄组、文化程度、收入、职业、性生活频率(3组),分析避孕方法使用对性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结果显示,与未避孕的对象相比,使用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和药物避孕的对象,其“偶尔满意”的可能性均较高,OR值分别为1.96(95%CI:1.86~2.07)、1.88(95%CI:1.69~2.08)、2.08(95%CI:1.97~2.20);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对象性生活“满意”的可能性也高于未避孕的对象(OR=1.44,95%CI:1.16~1.79)。
3 讨论
3.1 加强对流动育龄妇女性生活质量的研究
性健康是指具有性欲的人在躯体上、情感上、知识上、信念上、行为上和社会交往上健康的总和,它表达为个体在性相关活动方面的良好适应状态(sexual well-being)、内心满足和愉悦。性健康与生殖健康息息相关,随着人们对性健康内涵的深入认识,性健康成为关注的热点。性满意度是个体对性的主观感受,是性健康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且性生活满意度在夫妻或性伴侣关系上的作用也十分重要,性满意度对婚姻关系的调适、稳定和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具有正相关关系。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对性生活的满意度较高,50.43%的对象满意,48.53%的对象偶尔满意,不满意者只占1.04%,与包小兰等的研究结果类似,该研究中1976名妇女对性生活“满意”的比例为61.5%,“尚可”的比例为35.5%,“不满意”的比例为3.2%。广东省的一项调查也发现,流动人口的性生活满意度较高。但是该调查还显示不少流动已婚妇女对性生活并不十分看重,她们觉得有了家庭和孩子,丈夫能挣钱才是最重要的,这些人对性生活要求不高,也可能造成她们对性生活的评价更多采取满意或无所谓的态度,因此,流动已婚妇女自我评价的性生活满意,并不完全意味着性生活的质量高。陈婷婷对147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调查显示,在性前嬉时间方面,以“3到10min”的比例最高(50%左右);在性快感体验方面,“从来没有”过高潮体验的比例为10%,“经常”体验到性快感的比例仅为27%;从性感受交流来看,仅有15%的对象夫妻间“经常”交流性感受,18%“从来没有”交流。目前,对流动人口性生活状况和满意度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今后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去探讨流动人口包括流动已婚育龄女性的性生活质量状况。
3.2 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是性生活满意的保障
避孕是育龄夫妇需要面对的生殖健康问题,各种避孕方法都可能在生理上或心理上对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可能有一些负面的,但也有一些是积极的影响,如避孕套有时可以增加性生活的愉悦程度。以往研究显示使用不同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其性满意度有统计学差异,未避孕的对象“满意”、“尚可”、“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55.2%、38.5%、6.3%;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对象三者的比例分别为61.3%、35.8%、2.9%;使用避孕套的对象三者比例为68.2%、29.7%、2.1%;绝育妇女的性满意程度比例分别为50.0%、44.5%、5.5%,使用避孕药及其它避孕方法的对象为62.5%、36.5%、1.0%。本研究也显示,未避孕对象的性生活不满意的比例最高,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对象“满意”和“偶尔满意”的可能性均较高,使用避孕药物或绝育的对象,其“偶尔满意”的可能性也高于未避孕的对象;未发现使用避孕套的对象和未避孕的对象有差别。不同避孕方法之间性生活满意度的差异可能与其特点有关,而未避孕的对象由于面临着意外妊娠的风险,性生活满意度最低。因此,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的使用是性生活满意的必要保障。此外,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济地位、生理状况等因素均为影响对象的性满意度,不同类型的人群都需要了解有关的避孕方法知识,根据实际情况,知情选择最适合夫妻使用的避孕方法,在安全有效避孕的基础上享受高质量的性生活并实现较高的性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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