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功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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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症是影响男女双方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世界性问题。在育龄夫妇中,有8%~10%的夫妇存在不孕不育,以此推算,在全国2.3亿育龄夫妇中,约有l000万个家庭存在生育问题,全世界有5000~8000万人不能正常生育。
原发不孕是指一对希望妊娠的夫妇未避孕、有正常性生活2年或2年以上(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为1年)而未妊娠。据国际妇产科联合会统计,由于男性因素造成不孕不育占8%~22%,女性因素占25%~37%,双方因素为21%~38%。不孕不育症虽不是致命性疾病,但是造成的个人痛苦、夫妻感情破裂及家庭不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医学和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世界难题,早在1907年人类就开始了人工授精的研究工作,先后开展了配偶间和非配偶间的人工授精。1959年,美籍中国科学家张民觉首先进行了兔子体外受精的研究工作。1971年,美国科学家开始进行人类体外受精的实验室研究。1978年,世界第一例“试管婴儿”在英国奥姆德总医院诞生,l988年,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诞生了我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到目前,全世界的试管婴儿已达到近40万人,我国各地也已设立了人类精子库40多家,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400多家。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RT)是采用人工干预的方式治疗不孕不育夫妇以达到生育的目的,包括人工授精(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IVF—ET)两大类。根据精子来源,人工授精又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ID,所用精液来源于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即试管婴儿技术(IVF—ET)、配子/合子输卵管内移植或官腔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GD)、卵子赠送、胚胎赠送等。
可以说,进入20世纪以来,人 类辅助生殖技术所涉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得到了不断发展,在科学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成就之一,它标志着科学家们对生殖过程的研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这对人类生殖健康和未来社会必将产生重要影响,是人类在生育领域从“自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迈进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临床应用的成功使不孕不育的夫妇实现了生儿育女的愿望,有助于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增加了家庭社会适应能力;其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给不孕不育者生理上进行补偿的同时使其得到了心理和社会的满足,消除了因丧失正常生育能力而带来的负疚感和夫妻感情上的危机;第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遗传工程的结合是实现人类优生愿望的新途径。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一些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疾病已经得到控制,而遗传性疾病所占比重Et益突出。我国人口基数大,患遗传性疾病的人数在世界上居首位。因此,控制生命质量,减少以至消除不利因素是当代生命科学面临的重大任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实现人类优生的重要手段。
但是,与任何其他科学一样,辅助生殖技术也具有双重性。在这项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中我们也应看到并重视它所带来的社会、伦理、法律、道德、管理和遗传病、传染病等方面的问题。
辅助生殖技术对传统婚姻、家庭关系的冲击。供卵、捐精、代孕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养育过程可以使婴儿有4对父母亲:提供遗传物质的2对“生物父母”、提供子宫妊娠的“孕育母亲”和养育孩子的“社会父母”。这种生殖方式似乎表明,婴儿是可以制造的,生殖过程中的各个因素和阶段是可以分离的,生殖过程与性爱、婚姻、人伦、家庭似乎也可以分离。因此,它所遇到的伦理学争论是前所未有的,它将改变我们对人体和生育的看法,势必引发出传统婚姻、夫妻关系、夫妇的权利与义务、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一系列的道德问题。
传统观念认为爱情、婚姻、生育是密不可分的,而辅助生殖技术却在某种程度上切断了生育与婚姻、与性行为的联系,家庭亲缘关系、社会人伦关系受到冲击并因此而引起了伦理道德方面的激烈争论。甚至有人将辅助生殖技术中提供精液的一方与婚姻中的“第三者”相提并论。有些不育夫妇的一方可能在喜得贵子的兴奋平静之后去探究“这个孩子是我的亲生骨肉吗?”,“他和我有没有血缘关系?”,“他是我妻子和别人的孩子吗?”,此后便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医疗纠纷和社会纠纷。
试管婴儿给父母子女亲情的严格定义带来疑问,家庭是否还以“血缘”作为“纽带”?利用辅助生殖技术所生育的孩子,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他们与“生物父母”和“养育父母”以及“孕育母亲”之间的关系如何?血缘关系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会给家庭生活带来影响,对儿童心理形成消极影响,甚至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
误导公众的试管婴儿分代说。在一些不孕不育门诊,经常遇到有的病人开口就要求医生为她做第三代试管婴儿,因为在她们看来,试管婴儿技术也像汽车和计算机一样更新换代,高的一代就比低的一代好。同时在国内的媒体上,甚至在有些专业学术会上都有所谓试管婴儿分代的说法。实际上,从所谓分代的内容和方法来看,这是一种很不科学并极易误导公众的错误学说。国外也没有试管婴儿分代的此类说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了数种针对男女不同病因不孕不育症的不同的治疗方法。国内外学术界和公众通称的试管婴儿,包含体外授精、受精卵的培养和胚胎移植到子宫的过程。其核心是通过人为的控制,将收集到的精子与卵子在实验室里操作,让精子与卵子自然结合,使卵子受精,然后将受精卵培养数日后移植到子宫内。由于早期胚胎的形成是在实验室内进行的,故俗称“试管婴儿”。
国内所称的“第一代”试管婴儿,是指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适应症是治疗女性输卵管阻塞、内分泌紊乱等原因引起的不孕症。所谓“第二代”试管婴儿,即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是1992年由比利时医学专家首次在临床上成功使用,这种技术的适应症是解决因男方精子质量低下所造成不孕症问题。“第二代”与“第一代”的主要区别是借助于显微技术,将一个精子注射到卵细胞内,使卵子受精;后者是精子卵子在实验室条件下自然结合,除此以外其他过程都是相同的。由此可见当精子质量良好时,只需应用体外授精一胚胎移植技术即可。只有当精子质量低下时,才需要借助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
所谓“第三代”试管婴儿,是指胚胎移植前遗传性疾病诊断技术,是英国科学家于1989年首次报道的。指在胚胎移植到子宫前对胚胎进行遗传学检查,然后将正常的胚胎植入子宫,避免因胎儿异常要做人工流产的痛苦或不健康婴儿的出生,其意义在于优生优育。主要适应症是夫妇携带有病变基因,或家庭有遗传病史者。用于检查的胚胎可以来自于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也可来自于卵胞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最近又有人将卵胞浆置换技术即用于女性卵子质量低下患者的治疗方法,称之为“第四代”试管婴儿。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所谓“第一代”试管婴儿)主要解决女性原因的不孕问题;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所谓“第二代”试管婴儿),主要解决男性原因的不孕问题;胚胎移植前遗传学诊断技术(所谓“第三代”试管婴儿)主要解决优生优育问题,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适应症,医生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而不能将这些技术方法进行不科学、不恰当的介绍。媒体在报道人类生殖辅助技术时,用语应科学、规范、统一,以免对公众造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