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功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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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忧虑的多胞胎现象。随着促排卵药物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广泛使用,近年来世界上很多国家多胞胎的出生率正在急剧增加。据统计,在过去的25年中,加拿大多胞胎的出生率激增了45%之多。该国1994年诞生的双胞胎为3037对,到2001年为4500对左右,增加了50%。
至于三胞胎,1974年时全加诞生仅64组,而2001年时为l10组,增加了大约70%。在美国,新生儿中双胞胎的比例1980年至1997年间上升了42%,三胞胎的比例同期增长更是达到惊人的370%。我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如深圳近10年出生的多胞胎就达到了10年前的3倍,其中2/3是非自然出生的。一些生育能力正常的人竞也盯上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之类的现代技术,企图以此“定做”多胞胎。设想一下如果长期这样不加限制,对我国的人口素质和业已爆棚的人口数量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与此同时只要有了四胞胎以上的消息,报纸、杂志、电台、网站和电视台便纷纷以“报喜”和“福事”抢先报道,而且还往往作为头条新闻热炒。
这样,人们看到、读到、听到的都是满怀自豪的“英雄母亲”在生下多胞胎后发出的“豪言壮语”,或兴高采烈地接受大人物的衷心祝贺、大老板的慷慨解囊,或幸福无比地向公众一一介绍她的外表一模一样的“杰作”。还有的新闻媒体把众多多胞胎子女召集在一起,搞什么联欢或与观众见面活动,闹得沸沸扬扬,给人一种多胞胎很奇特、很光彩的印象。某些相关企业也把多胞胎看成了媒体公关的好机会,某生产婴幼儿食品企业就搞了一个所谓的“爱婴工程”,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成立“×××多胞胎之家”,据称“累计向200多家经济有困难的多胞胎家庭提供200多万元的援助”。
一次妊娠同时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胎儿称多胎妊娠,多胎妊娠的胎儿多的可达7个。医学实践证明,自然妊娠时,双胞胎发生率为1/80,三胞胎发生率为l/6400,而五胞胎的概率仅有l/6000万,六胞胎着实少见,据医学界定律推算,是1/32亿的概率。一次妊娠生育一个孩子是自然规律,多胞胎对人类来说并不适宜。
非自然产生的多胞胎主要是运用了一些生殖技术的结果。一是吃药促进排卵,使妇女同时产生多个卵子,如前一时期北京出生的五胞胎就是服用促排卵药的结果;二是在进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时,为提高受孕率,有时为妇女植入多个胚胎。据统计,有的医院试管婴儿的多胎率高达50%以上。也有的医疗机构和个别人是单纯追求技术突破或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把不该做试管婴儿的人也拉进来。不管何种方式,与单胞胎相比,怀有多胞胎的妇女怀孕的安全性 降低,多胞胎数目愈多即意味着愈可能发生不测。
多胞胎妊娠属高危妊娠,孕妇都有并发症。在怀孕期,孕妇往往更易遭到高血压、糖尿病、惊厥、脱水、肝或肾功能失调等病症或病痛的侵袭及羊水过多、高流产率、产后大出血等,子痫的发生率比单胎高3倍,产后患抑郁症的比例要比其他产妇高出4倍,与孩子建立亲情也比较困难。从胎儿来讲,多胞胎无一例不是早产,身体器官发育不完全,而且其过低的体重会影响到神经系统,智力发育较其他儿童迟缓,婴儿的听力、视力、大脑的发育都会受到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脑瘫”,死亡率高,给家庭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
在医疗条件十分优越的加拿大,三胞胎中能全数存活的也不到40%,五胞胎中很快全数夭折的比例更是高达80%。即使医护人员竭尽全力,使母子得以渡过分娩关,那以后的哺乳、喂养、教育等也有很大困难,有的发育迟缓,有的听觉或视觉有问题,有的天生心脏功能不齐全,有的智商偏低,长大了患多动症、诵读困难症的危险要比其他孩子大3~4倍,给家庭、社会都会带来沉重负担。
所以说,人为追求多胞胎是拿产妇和胎儿的生命作赌注,决不是任何意义的优生优育。对于不符合人类繁衍自然规律的多胞胎现象,以及由此给社会、家庭、人口素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引起了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重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高比率的多胞胎妊娠现象,决非好事,决非代表高科技,反而恰恰说明这家医院的试管婴儿水平尤其是减胎技术不过关。国家卫生部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胚胎移植的数量每个周期不得超过3个(35岁以下的妇女第一次助孕周期移植胚胎数不得超过2个),并且医院必须具备减胎技术,一般怀孕l0周是最佳手术期,减胎手术安全简便。
亟待整顿规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市场。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对不孕症患者治疗的办法日渐增多,所涉及到的社会、伦理、法律和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敏感,所以对不孕症患者的治疗而言,选择一种最接近自然孕育、最少人为干预、最少法律和伦理纠纷、最经济、最便捷的治疗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一种非自然的、外在干预性的、有创伤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治疗方法。目前我国育龄夫妇不孕症的发病率为8%~l0%,试管婴儿技术只适用于其中1%~2%的患者。
据浙江省的统计推算,该省5000万人口中,每年需做试管婴儿的只有2500对夫妇。卫生部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各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单位的数量及必须要达到的标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有些医疗单位,甚至有些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和民营个体诊所都在争当“送子观音”,纷纷上马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以此作为代表单位技术水平的象征,并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据2001年统计,全国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达400多家,山东省就有50多家,是全国在这一领域机构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
据了解,有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金钱利润或急于“填补”某项技术空白想法的驱使下,盲目扩大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适应症,使部分本来可以通过常规治疗就可以治愈的不孕症患者承受了不应该的风险和负担,如女方单纯不排卵、宫颈黏液过多等,花上几百元医疗费治疗后就能让女方顺利怀孕。有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本身并不具备和掌握相关技术如减胎技术,就开展试管婴儿技术,造成多胎妊娠,危害母婴的健康,有的竞一次手术就向患者子宫内植入6~10个受精卵,严重地违反了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给患者带来很大危害。
有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没有全面执行知情同意的基本原则,没有全面宣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知识和风险,国际上的统计说明,试管婴儿手术的平均成功率只有30%,而有的医疗机构为了吸引患者就医,不负责任地夸大自己的手术成功率达到80%,误导不明真相的患者上钩。还有的机构,精子来源混乱,对供精者提供的精子不做任何健康筛查,直接用于人工授精,极易造成疾病的扩散;对接受供精的患者不进行随访,长此以往,难以避免导致近亲婚配;为患者实行性别选择,或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缺陷——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用来招揽生意;甚至未经患者本人同意而将卵子、胚胎赠送、转卖他人或挪做他用;还有的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病历档案资料不全等等。
一般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并非需要什么高精尖的科技仪器设备,操作技术也日趋成熟、并非难以掌握,所以对开展这项技术的管理包括准入制度和日常管理,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良心和伦理意识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成败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及法律等问题的发生,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使该项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根据资料统计,到2001年有3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其中22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有关法规,17个国家建立了官方的技术管理机构。我国卫生部从2001年开始陆续制定公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技术准入及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使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卫生部已经组织专家组陆续对各地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估检查,对检查合格的经卫生部批准颁发执业许可,并向社会公布,以方便广大群众选择就医并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各省卫生行政部门也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整顿规范当地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市场,为该项技术健康有序的实施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来源:《中国性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