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规范诊治对先天性梅毒患儿RPR转变影响的临床研究
文章导读:对72例梅毒孕妇及所产新生儿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按照孕妇梅毒诊治是否规范将新生儿分为A组(规范诊治组)和B组(非规范诊治组),比较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及新生儿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阳性率,比较两组新生儿的临床表现,观察两组患儿的RPR的转变情况。结果:A组孕妇的足月分娩率(92.5%)、新生儿的RPR阳性率(55.0%)与B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B组新生儿,出现皮肤损伤、病理性黄疸等临床症状的比率明显高于A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经治疗后A组患儿的转阴时间更短,治疗到12个月,两组患儿全部转阴。 |
先天性梅毒是新生儿在母体内时,梅毒螺旋体经胎盘侵入胎儿血液循环,造成胎儿多系统感染,又名胎传梅毒。孕妇发现不及时或诊治不规范,可造成胎儿的流产、死胎、早产及分娩出先天性梅毒患儿等,对母亲、患儿及家庭都是极大的伤害。据统计,我国目前梅毒发病率逐年升高,先天性梅毒发病率也是随之连年增高,年均增长率达49.2%,所以对于梅毒的早诊断、早治疗很重要。为探讨母婴的规范诊治对于先天性梅毒患儿RPR转变的影响,本文对我院2009年8月~2013年8月收治的72例梅毒孕妇所产新生儿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在2009年8月至2013年8月收治的72例梅毒孕妇及所产的新生儿。入选标准:所有孕妇孕检时发现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及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均为阳性均产下新生儿;所有参与者均充分认识到参与此项研究的利弊并愿意配合研究人员相关工作。排除标准:不愿意参与此项研究者,有生殖道炎症、器质性疾病、羊水过多、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合并症、孕妇有流产史、不良生活习惯者。按照孕妇梅毒诊治是否规范将新生儿分为A组和B组,A组为规范诊治组,孕期检测梅毒阳性后进行了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共40例,男23例,女17例;体重<2500g的6例,≥2500g的34例;胎龄<37周的6例,≥37周的34例。B组为非规范诊治组,孕妇在孕检时发现TPPA和RPR阳性,但未进行治疗或者治疗不彻底共32例,男18例,女14例;体重<2500g的5例,≥2500g的27例;胎龄<37周的5例;≥37周的27例,两组患儿在一般资料比较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检查方法、诊断标准 对A、B两组孕妇在孕检时给予常规RPR检查,若为阳性再进行RPR滴度和TPPA试验检查,在新生儿出生后给予体格检查和RPR和TPPA检查;对患儿的临床表现进行检查,如梅毒螺旋体对于皮肤黏膜损害、梅毒性疱疮、骨损害、病理性黄疸及鼻炎等;在患儿出院后进行随访,嘱咐其2、4、6、9、12个月到医院进行复查RPR等指标。诊断标准采用卫生部2007年制定的梅毒诊断标准(梅毒疹断标准,WS 273-2007)。
1.2.2 治疗方法 入选的两组孕妇及新生儿均无青霉素过敏者,对于A组给予规范抗梅毒治疗,包括病期在Ⅰ、Ⅱ期梅毒及潜伏梅毒、梅毒瘤树胶肿、心血管梅毒患者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进行肌肉注射予以治疗;对于神经梅毒患者先给予青霉素静脉滴注,再给予苄星青霉素治疗。对照组未按照上述方案进行治疗或者治疗不彻底。对所有新生儿进行RPR和TPPA检测,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RPR阳性者给予苄星青霉素(5万U)肌肉注射。
1.2.3 记录及观察指标 记录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及新生儿RPR阳性率,对新生儿的临床表现进行检查,包括皮肤黏膜损害、肝脾肿大、病理性黄疸、骨损伤等,观察随访患儿的RPR的转阴时间。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软件统计包对本次研究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统计方法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的妊娠结局及新生儿RPR阳性率比较
A组孕妇经过规范诊治足月分娩率达到92.5%,与未进行规范诊治的B组孕妇(53.1%)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孕妇所产的新生儿的RPR阳性率(55.0%)明显低于B组(93.8%),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新生儿中先天性梅毒患儿的临床表现的比较
未进行规范化治疗的B组孕妇所产新生儿,出现皮肤损伤、病理性黄疸、肝脾肿大、贫血、骨损伤、神经梅毒等临床症状的比率明显高于A组,二者相比具有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B组有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的临床症状的患儿。
2.3 两组新生儿经治疗后RPR转变时间比较
经治疗2个月、4个月的A组患儿的RPR转阴率远高于B组,两组相比均有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治疗后9个月,A组全部转阴,B组有1例未转阴。治疗到12个月时,两组患儿全部转阴。
3 讨论
梅毒对于胎儿的感染多发生于妊娠16周后,Ⅰ、Ⅱ期梅毒传染性较强,若未经治疗,传染胎儿的几率可达到100%,晚期梅毒孕妇若未经治疗,传染胎儿的可能性可达30%。有研究报道引起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原因,就是梅毒可能会引起早产、流产、死产及分娩先天性梅毒患儿等不良结局。但由于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妊娠各期均有可能感染梅毒,在妊娠孕妇中多为潜伏存在,若不进行常规血清筛查,极易造成漏诊、误诊等情况发生,通常是在体检、孕检进行血清学检测时才发现。梅毒对于新生儿的危害与母婴的规范治疗密切相关,若能够在孕早期给予合适的抗梅毒治疗,会显著降低先天性梅毒患儿的发病率。本课题中经过规范诊治的A组孕妇足月分娩率达到92.5%,而未进行规范诊治的B组孕妇的足月分娩率为53.1%,二者相比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规范诊治可以降低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的几率。
本实验对先天性梅毒患儿的临床表现进行了研究,发现先天性梅毒可累及全身多个器官,其中以皮肤损伤、病理性黄疸、肝脾肿大、梅毒性鼻炎、贫血、神经梅毒等为主要表现,B组孕妇所产新生儿,出现皮肤损伤、病理性黄疸、肝脾肿大、骨损伤、贫血、神经梅毒等临床症状的比率明显高于A组,二者相比具有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B组有患儿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临床症状。
先天性梅毒现在已成为新生儿的常见传染性疾病之一,但大多基层医疗机构尚不能通过对病损部位、分泌物中梅毒螺旋体的直接检测来确诊,多是通过患儿的临床表现来诊断,但由于新生儿患者常缺乏典型症状等原因,导致诊断不准确,所以RPR和TPPA等血清学检查成为检查的主要手段。对于大多数梅毒患者来说,无论其病情如何,只要TPPA呈阳性,则一生都为阳性,在临床上应用有限,RPR常被用作临床梅毒初筛的方法,且可作为判断疗效、是否复发等的指标。本实验中,将其用于筛选新生儿的先天性梅毒发病率及治疗后疗效判断。A组孕妇所产的新生儿的RPR阳性率为55.0%,而B组孕妇所产新生儿的RPR阳性率高达93.8%,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能是由于经规范化治疗后,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被清除,母体垂直感染新生儿的几率降低,经胎盘侵入胎儿的RPR减少,由此我们发现,经规范化驱梅治疗可以显著减少先天性梅毒患儿的发病率,与文献报道一致。
在患儿出院后,我们进行了随访,对经过治疗后RPR转变时间进行了比较,发现A组患儿RPR转阴更快,经治疗2个月、4个月新生儿的RPR转阴率远高于与B组,两组相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到12个月时,两组患儿全部转阴。A组患儿的RPR转阴更快,可能还是与A组孕妇进行了规范的驱梅治疗有关,A组患儿虽然经过宫内感染、出生后RPR呈阳性,但其在母体内已经有过驱梅治疗,所以出生后体内不再产生RPR,仅需较短时间即可转阴,但B组孕妇未经过规范治疗,持续感染,患儿自身可能产生RPR,导致病程延长。
综上所述,对孕妇的早诊断、早治疗,制定规范的诊治方法是预防先天性梅毒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孕检、产检工作,与患者及时沟通,对于未进行规范诊治的孕妇所产的新生儿更要注意检查、了解母亲诊治情况、及早给予规范治疗,以防延误病情发生并发症,因先天性梅毒经规范诊治后可能复发,所以要对患儿出院后进行随访,并进行相关健康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梅毒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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