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中国对一夫一妻制的保护
文章导读: |
既然有破坏,就理应有保护。为了进行有效的保护,必先研究破坏的原因。如果破坏原因不能消除,那么破坏现象更将一发不可收拾。
首先,让我们从观念方面进行一番探讨。近二十年来中国出现如此严重的破坏一夫一妻制的现象,首要原因是部分中国人在性观念上产生对西方的盲从,亦即对性自由的盲目崇拜。性盲从的第一种表现是:认为在婚内有性自由,在婚外也有性自由,理由是中国刑法已经取消了通奸罪,婚外性行为不再受法律约束了。于是,奸夫奸妇的丑名也就成了魅力过人的“第三者”。性盲从的第二种表现是:认为一对一的通奸固然是性自由,多男多女、一男多女或者一女多男的群宿群奸同样是性自由。理由是外国人可以数对夫妻住在一起互换配偶,为什么中国人不可以?性盲从的第三种表现是:认为通奸是道德问题,法律不应管道德的事,理由是外国人说过道德不关法律的事。
由此可见,现在中国人的性盲从除了对西主腐朽的性自由生活方式的模仿,也与中国刑法取消通奸罪有一定关系。中国刑法取消通奸罪的问题,我们留待后面探讨。现在,我们先研究西方的绝对的性自由对中国人的性盲从的影响。西方性自由观念或称西方性解放观念,是西方各国不同流派的性自由、性解放观念的总称。其中包含有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等方面的正确观念,也包含有错误的绝对自由的性自由观念。西方的不同流派的性自由观念,通过文化学术交流或者商业旅游交往等诸多途径进入中国大陆,进入机关学校和工厂企业,进入城市家庭和乡村家庭。在从小就生长在封闭环境中的中国人面前,如何面对西方性自由的冲击确实是一个严重的考验。
性自由使多少人伤害了亲人,多少人变成了囚犯,多少人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多少人身败名裂,后悔莫及。这都是错误选择所导致的可悲结局。在这种选择中,现在中国人的性盲从便应时而生。他们误认为西方开放,所以西方有性自由;他们误认为中国保守,所以中国没有性自由。其实并非如此。不少西方国家的刑法,迄今为止,仍然处罚私通行为、鸡奸行为、乱伦行为和通奸行为,其中便包括美国在内。而在五十年前的中国便早已不处罚私通行为和乱伦行为了。现在西方仍有不准离婚的国家,这对中国人来说,也许是不可思议的,但事实确是如此。
中国人主张夫妻恩爱,主张性是私事,任何人在婚内都有充分的性自由,从来也无人干涉他人在婚内的性自由。中国人的优良道德传统是反对一切婚外的性行为,这是正确的进步的性观念。我们决不可自暴自弃,以非为是甘落误区。现在的中国人对中国传统的优良性观念缺乏理性认识,对西方传入的性自由性观念更谈不到理性的思考。他们从中国的历史性朦胧中出来,又进入到西方的现代性愚昧中去。他们只能从当前社会上广泛流传的西方的性误导中获得一些错误的性观念。错误的性观念是现在中国一夫一妻制遭受严重破坏的罪魁祸首,而广泛流传的性误导则成了破坏的源头。
其中,以赞美的立场介绍西方性自由观念和贬低中国传统性观念中的优良成分的出版物起着极为消极的破坏作用。这些出版物,因为以学术论著的名义出现,所以最容易发生误导作用。这里仅介绍如下五种错误的性观念,供读者研究批评。
第一,性分离论,即性行为与婚姻分离,性行为与道德分离,性行为与爱情分离,也就是说,性行为不受婚姻关系的约束,性行为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性行为不受爱情关系的约束。
第二,性与法律无关论,即“性不关法律的事”,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就行,与法律无关。
第三,性无害论,即双方同意的性行为,都是无受害者的性行为。
第四,青少年自由性交论,即青少年有权与他人进行自由性交。
第五,性交年龄线论,即中国女子有两个年龄线,一个是结婚年龄线,即女子年满二十周岁的可以结婚;另一个是性交年龄线,即年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便有权承诺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
这些理论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篇幅有限,不能详细评说。只能简略归纳为“五种理论,两大错误”。第一大错误是,这五种理论都将性自由绝对化了,即性行为可以不受婚姻、道德、爱情和法律的约束,真可算是无法无天的造反理论。
第二大错误是,第五种理论无中生有地为中国少女捏造了一个有权性交的年龄线。总之,有了这样的理论和观念,中国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就没有丝毫的存在余地了!所以,这才是破坏中国一夫一妻制的真正源头。
现在,我们再从法律方面来探讨一夫一妻制遭受破坏的原因。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破坏是与中国刑法取消通奸罪有关的。通奸罪是惩罚婚外性行为的刑事立法。因为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所以中国的通奸罪实际上就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刑事立法。即保护婚内的性自由,而反对婚外的性自由。同时,通奸罪也是保护配偶权的刑事立法。要否对夫妻一方的通奸行为提起诉讼,权利全在另一方配偶手中。
由于取消了通奸罪,便使一夫一妻制失去了有力的刑事保护,相应的配偶权也随之消失。随之而来的是“第三者”风靡城乡,无所顾忌。通奸行为尽管严重地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和家庭,但是仍然既无刑事责任,又无民事责任。苦就苦了那些深受其害的妻子和儿女或深受其害的丈夫与亲人。社会舆论一时哗然,因此还有人出版了专著《第三者》。与此同时,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为了让党员在全国人民中起模范作用,党内纪律不得不作出制约通奸的行为规范。现引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如后:
1.“犯通奸错误的,一般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配偶通奸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2.“利用职权、教养关系或诱骗等其他手段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3.“与直系血亲发生性关系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在党纪中还规定了:“卖淫或嫖娼的”,均必须开除党籍。
由上可见,因为取消通奸罪,我们失去的东西太多,而补救的办法,却是效果不大的。